岳阳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来源:县商务粮食局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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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传真):0730-7620479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县城关东方路99号 岳阳县商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14100

   一、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本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肉类、酒类、食糖等重要消费品和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调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定全县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药品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起草全县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县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二手车市场、民爆器材专营、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酒类产销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监督检查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

(十一)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起草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承担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参加商务部和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岳阳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国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担全县金融证券保险等机构的协调工作,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 领导机构

周 岩(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陈次良(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分管政工人事、绩效考核、企业一套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三产业统计工作,工青妇、老干、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等工作。

方助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场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创卫工作。

狄罗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金融证券,市场管理股,服务业发展股。

付六生(副局长):分管商务行政执法、食品安全、成品油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帮扶,联系执法大队、法规股。

吴光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贸易管理股,负责“三外”业务工作,系统退伍、越战伤残军人、企业军转干部信访维稳工作。

万  意(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财务审批。分管定点屠宰工作,联系县屠宰场。负责人大财经工委及财政预算增长协调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双联工作。

三、内设机构

县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 办公室

    负责人:龚苗苗(办公电话:0730-7620479)

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文明创建、机要保密、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办理和接待等工作;综合调查分析全国商务经济运行和流通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起草、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和汇报材料;负责编发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工作动态与信息;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策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统计、归口上报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财务计划、制度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人:付涵(办公电话:0730-7659017)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直商务系统所属单位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社、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扶贫、双联、统战、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法规股

    负责人:熊恩东(办公电话:0730-7659021)

根据授权,统一管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检-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和实施;负责全县重大经济贸易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办本局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律事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四)服务业发展股

    负责人:易雷(办公电话:0730-7640588)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流通产业结合调整的政策;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动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拟订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负责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五)贸易管理股

    负责人:陈良(办公电话:0730-7653398)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方针、政策,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县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参与拟订全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进出口商品(含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农产品等)工作;负责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初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工作和全县外贸科技项目申报;指导出口商品生产基础建设;负责对有进出口权的企业申请使用中央、省、市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配额的计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外贸统计工作。

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核上报工作,按照全县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规定的进口物资的审批或转报;按照权限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检查考核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履行情况和资金到位率、开业投产率、出口创汇率及资金利税水平;负责外商投资企业中止、编目合同章程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检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审核和上报;受理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管理外资独资企业;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依法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资质、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除金融企业外),以及其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初核;指导和管理我县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管理产业转移招商项目库和客户库,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活动;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办理;负责对全县加工贸易出口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工作。

(六)市场管理股

    负责人:荣毓华(办公电话:0730-7640588)

    拟订全县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协助做好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综合、专业、特色市场(街)等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大中型零售商场、商品市场等商品设施项目的论证、初审、申报工作;协调监管市场网点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报废汽车、二手车、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经营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及民爆器材的流通管理;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管全县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承担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和标志等的制作工作;建立酒类商品信息系统;负责全县范围内酒类展览和促销宣传活动管理;负责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者资格-检及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料申报工作。

(七)二级机构

1.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承担县牲畜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的常工作和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2、商务行政执法大队

承担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3、市场建设管理中心

承担市场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