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市、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要求,于5月份在全县开展《条例》宣传月暨第五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为服务我县“四区建设”战略、谱写全面的岳阳县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5月上旬,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召开会议对我县今年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动员部署。
(二)主题宣讲。县信访局将适时召开《条例》辅导培训班,并将湖南省信访局编写的《条例》学习辅导资料供全县信访干部学习培训参考。县信访局还将组织全县信访专干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推动《条例》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针对不同群体,丰富方式手段,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优秀信访干部(如“最美信访干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推动《条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三)知识竞赛。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公众号,依托新闻媒体、自有宣传平台等,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知识竞赛,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提升《条例》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要通过开展线上线下考试等方式,检验信访干部学习的成效,切实做到“全员学习、全员考试”,促使全县信访干部真正学好、用好《条例》。
(四)网络正能量作品创作大赛。开展网络正能量作品创作大赛,征集展示《条例》宣传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按要求报送相关作品至县信访局,汇总后报送市信访局。市信访局将组织进行评审并报省信访局,综合作品阅读点赞、打分等情况,选出优秀作品,推荐给国家信访局。
(五)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开展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新作为、新成效、新经验,以及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提高传播效率,扩大社会影响。相关优秀作品将由县信访局汇总上报市、省信访局,并由省信访局在湖南省信访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转载刊用,并择优向国家信访局推荐。
(六)信访法治宣传。组织全县信访系统开展“第五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宣传《条例》,努力提升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逐级、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切实增强全民依法信访的意识。
五、重点宣传安排
(一)新闻媒体宣传。县信访局要协调县融媒体中心、重点新闻网站,围绕《条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具体措施、社会反响,以及宣传月重点活动等开展宣传报道。并积极向上级信访局推荐报道线索和稿件。
(二)自有平台宣传。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依托宣传平台,及时转载重点稿件,报道工作动态,开设学习宣传专题专栏,积极创作宣传作品,以典型案例、鲜活语言、丰富形式,阐释《条例》精神,普及《条例》知识。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相关位置用图版、条副等场地和手段宣传《条例》,在接访场地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原文。
(三)社会正面宣传。要开拓思路、创新手段,积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策划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条例》宣传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宣传合力。县、乡信访联席办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策划内容,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力量,举办群众参与度广、接受度高的各类活动,扩大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宣传主题,强化舆论引导。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突出宣传主题,发掘信访好故事,传播信访好声音。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要加强正面宣传,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规范要求,增强各级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与责任感,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落实。《条例》宣传月活动在全县全面开展,各单位是《条例》宣传的主体,各级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要将此次《条例》学习纳入今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县信访局将在5月下旬对各单位开展学习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所有单位的活动情况形成图片作为附件),于5月30日前报送县信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