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访工作要点
来源:县信访局   2016-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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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信访工作要点

2016-,全县信访工作总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提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四率”(登记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为抓手,着重抓好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网上信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以及群众满意度评价四项重点工作,实现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总量下降、信访秩序不断好转三大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受理率达100%,继续开展“县乡”书记大接访活动,协助县级领导做好大接访和约访工作;

2、中央、省交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市交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3、初信办结率100%。

4、向乡镇、县直单位及其工作部门或者其信访办(室)交办、转送信访事项,交办、转送率达100%;

5、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县直单位信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1.全面深化“双向规范”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信访预警信息报送、“四访一包”以及代理信访等基层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等业务程序,加大信访事项定期、实地、公开督查督办的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把“双向规范”向基层深入推进。

2.全面实施网上信访,积极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培训和宣传、数据分析和研判等工作,实现信访信息平台的全覆盖、信访事项登记录入率达到100%、信访事项“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等目标,积极构建“互联网+信访”新模式。

3.大力推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协调指导县直单位梳理细化分类处理清单、畅通分类处理渠道、开展宣传培训,推动信访诉求分类准确、及时受理、依法办理,确保群众信访诉求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4.根据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对初信初访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认真进行甄别,严格抓好整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5.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继续坚持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信访专干专抓的制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指定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有权处理机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6.切实抓好信访网络作用发挥,充分发挥村支书(或村主任)兼任信访协调员和村民组长兼任信访信息员的积极作用,把接待群众上访、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重心下移到村、居委会,延伸到组。

7.深入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大接访活动,继续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带头参与的大接访活动,党政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大接访活动,每天有一名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党政一把手每-至少坐班接访一天,并将大接访活动值班领导姓名、时间公布于众。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提高办结质量,坚决杜绝因初信初访处理不好而引发群众再次上访,坚决杜绝因个访被激化而变群访、集访。

8、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信访事项领导包案机制。乡镇继续实行一周一排查、一-一上报,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的信访排查制度。县信访局做到一-一综合排查,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重点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督促各单位妥善化解矛盾和问题。

9.围绕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三项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