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信访工作总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重视源头治理工作,坚持在夯实基层基础、创新机制求实效、压实责任促落实上持续精准发力,不断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推动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一、工作目标
1、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受理率达100%,继续开展“县乡”书记大接访活动,协助县级领导做好大接访和约访工作;
2、中央、省交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市交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3、初信办结率100%。
4、向乡镇、县直单位及其工作部门或者其信访办(室)交办、转送信访事项,交办、转送率达100%;
5、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县直单位信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1、完善“八个机制”促工作
建立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预警机制,坚持常排查、专项排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每周至少排查一次信访动态,每-至少分析一次信访形势,梳理和研究解决重点突出信访问题,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做到应查尽查、查细查实。
建立完善领导包案机制。对于重大矛盾隐患、突出信访问题、重点群体,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包案、亲自调度、亲自交办、亲自跟踪抓落实,县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坚持重点包案、包重点案,县、乡镇分管领导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包案领导要坚持“一包到底”,切实履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名稳控接返的“四包”责任,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责任人、责任要求和办结时限,严格立卷建档。各乡镇要落实对信访重点人、重点群体的一名领导干部、一个联村干部、一名村干部、一个信访信息员的“四包一”的工作要求,力争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建立完善积案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积案化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或县信访联席会议和乡镇党委、政府的议事程,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行动,明确政策、完善方案、落实责任、加强督办。
建立完善定点定期接访和下访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在信访接待场所定点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工及接访时间,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或在信访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布。对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群体,包案领导要及时下访,主动约访,组织回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建立完善特殊疑难信访事项救助机制。建立岳阳县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构成,县信访联席办负责管理核算,专项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不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实施适度救助,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按照“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建立完善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群众上访情况,协调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好信访问题。联席会议每-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前县信访联席办综合当-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涉及信访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联席会议,会议提出的处理意见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创新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不断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
建立完善信访事项依规依程序办理和及时接访劝返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上级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逐一交办相关领导牵头,组织工作班子予以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信访人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和人员常态管控工作,切实将人员吸附在当地。对排查出的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信访联席办要加强督查,确保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进一步强化接访劝返,对于已发生的越级上访,分管县级领导、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访劝返,做到问题在县级层面终结。
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新提拔干部、乡镇信访干部到信访部门和信访一线培养锻炼制度。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将信访工作作为乡镇、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干部-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使用紧密结合。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的,或因推诿扯皮、工作失职导致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单位、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2、突出“四个强化”上台阶。
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重大矛盾隐患、突出信访问题、重点群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亲自调度、亲自交办、亲自跟踪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逐一落实好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指导调控,每-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切实解决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矛盾不上交、问题不上行。对因领导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责任追究,避免形成“破窗效应”。
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要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预警机制。要坚持常排查、专项排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实行一周一排查、一-一上报,对于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特护期间要做到应查尽查、查细查实,建立工作台帐,并及时向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上级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逐一交办相关领导牵头,组织工作班子予以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信访人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和人员常态管控工作,切实将人员吸附在当地。对排查出的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要加强督查,确保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进一步强化接访劝返。对于已发生的越级上访,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相关领导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赶赴现场接访劝返;县、乡镇包案领导对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群体,要及时下访,主动约访,组织回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做到问题在县级层面终结。
进一步强化督查追责。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督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个案督查,提高信访督查权威。切实强化县级信访部门的督查职能,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加强对责任单位、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3.开展“专项行动”化积案。
在全县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使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率明显提高、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明显减少、信访秩序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更加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
岳阳县信访局
2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