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发〔2016〕4号
中共岳阳县委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岳阳县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岳阳县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县委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岳阳县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建制村合并工作的通知》(湘区改发〔2016〕2号)和《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发〔2015〕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县情实际,围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这条主线,以“精简、效能、统一”为目标,以经济杠杆为手段,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和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促进和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并村改革,减少建制村的数量,扩大建制村的规模,优化建制村的布局。村级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班子结构优化,管理能力提高,经费保障到位;村级经济得到发展,形成产业特色,集体收入门路拓宽,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面貌得到改善,整合资源要素,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村级自治能力得到增强,管理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真正建立起“村为主、乡负责、县统筹”县域治理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三、合并标准及任务
全县建制村数量控制在163个以内,合并建制村395个以上,减幅约70.79%,可以多合并,但不能少于规定的合并数量,更不能将村委会改居委会抵扣并村任务,并村工作在2016-6-底前全面完成。按照省定A类平原湖区的标准确定我县各乡镇合并村的指导数(见附件)。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乡镇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并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坚持合大并强。并村方案要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
3.坚持民主协商。并村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相关村的村民会议适当形式通过方可上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4.坚持依法依规。并村工作要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及其附着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个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
五、工作步骤
全县并村改革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并村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分级召开动员会对并村工作进行安排动员。各乡镇、村通过会议、广播、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把并村工作政策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并村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清产核资。各乡镇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村干部任期财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审计,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乡镇审批后由个人先行垫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常运转支出移交乡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
3.制订方案。一是征求意见。各乡镇在制定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拟定方案。各乡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尊重民意,提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三是通过方案。并村方案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经村民会议以适当形式表决通过。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和支持村民会议合法有效召开。如遇紧急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四是报批方案。各乡镇把按程序形成的实施方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报市民政局备案。报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⑴关于并村工作的请示。应当包括并村理由、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合并具体方案(村的合并、新村命名、办公场所地点等)、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内容;⑵村民会议记录;⑶村民会议决议;⑷村民签字意见表;⑸并村前后有关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⑹并村前后区划图。
4.组织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一是公布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批准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公章由乡镇统一收回。二是设立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工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决定,其他成员由乡镇党委提出意见,在合并前几个村的村支“两委”成员中产生,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尽可能减少干部人数,少数情况特殊的新村也可以由合并前原有村干部组成新村临时工委。临时工作委员会负责主持新村全面工作直到2017-村“两委”换届选举完成为止。过渡期间,原村的村“两委”成员补贴发至2016-12-31。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的集体资产财务交接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原则上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原范围分配不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按性质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原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体土地等集体资产一并转入新村资产分类统一管理。四是筹备选举。所有的建制村(包括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村民委员会在2017-上半-进行换届选举,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做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村级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5.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验收后,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六、切实解决好并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1.关于新设建制村名称的确定。建制村的命名要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选择著名地名、历史用名、文化特色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拟作为中心村的,或者最有影响力的,或者当地历史文化名村命名,或者使用融合名。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乡镇党委政府确定备选方案后报县民政局地名办按相关程序认定。
2.关于新设建制村驻地的选择。村委会驻地应当选择已成为或可以发展成为本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位置,且尽量靠近本辖区中心,要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征求村民代表会议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3.关于村级债务的处置。原村债务要按照“界定权属、分清类别、利益不变”的原则进行清理锁定,不能因债务处置问题影响并村工作的推进,新设立建制村后一并移交,逐步化解。
七、政策配套
1.实行项目统筹安排。对合并后的新村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从2016-7-起新增项目安排到合并后的新村中。县直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严格标准,整合项目,统筹安排。合并前的村争取的项目资金或已安排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仍由原村享受和实施。
2.实行一次性奖补。乡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目标任务的,每合并减少一个村一次性奖补4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和提升村级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可以用于化解村级历史债务。
八、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并村工作中违规违纪人员的追责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组织部门要合理调整设置村党组织,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加强并村工作宣传与舆情处置;政法、信访部门要加强并村工作中群体事件的处置;农办、财政、农村经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指导工作,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并村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公安、档案、国土、统计、林业、水务、交通、卫生、住建、审计、民族宗教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当好参谋,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确保并村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抓好新村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并村工作中,认真谋划和实施合并后新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并村方案中要体现新建制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指导新村按照规划统筹使用新村运转资金、项目奖补资金,多方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落实村民自治,培育社会组织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服务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3.加强新旧村级组织牌匾和印章管理。并村启动后,原村党组织、村委会牌匾由乡镇统一收回。新村成立后应启用新村印章,原村党组织、村委会印章由乡镇统一保管,新村牌匾和印章按规定制作,并加强使用管理。
4.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并村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问题较多,要确保社会稳定。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重视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村工作,及时化解处理各类问题矛盾,做到随时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处理,特别是群众最为关注的资源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新村命名、村部选址等热点难点问题,要充分估计各种不稳定因素,分类研究,做好预案,沉着应对,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并村工作稳妥推进、规范有序。
附件:各乡镇合并村指导数表
附件
各乡镇合并村指导数表
乡镇名称 |
现有建制村个数 |
合并减少村个数 |
合并后新村个数 |
荣家湾镇 |
64 |
45 |
19 |
黄沙街镇 |
35 |
22 |
13 |
柏祥镇 |
24 |
16 |
8 |
新墙镇 |
27 |
20 |
7 |
筻口镇 |
58 |
44 |
14 |
新开镇 |
35 |
26 |
9 |
公田镇 |
38 |
25 |
13 |
毛田镇 |
73 |
56 |
17 |
-田镇 |
55 |
41 |
14 |
张谷英镇 |
47 |
33 |
14 |
步仙镇 |
21 |
12 |
9 |
中洲乡 |
25 |
17 |
8 |
长湖乡 |
31 |
21 |
10 |
杨林乡 |
25 |
17 |
8 |
合计 |
558 |
395 |
163 |
说明:本指导数不包括农村居委会数在内。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