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民政局关于加强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险报销管理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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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敬老院:

  为规范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险的报销管理,确保特困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险报销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坚决杜绝虚报、套取护理险的行为,切实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护理难的问题。

  二、特困人员护理险报销范围仅限于未发放护理费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全县15所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县光荣院托管的特困人员。

  三、纳入住院生活照料护理保险支付的病种范围:

  内科:(1)高烧;(2)昏迷或昏厥;(3)哮喘持续状态;(4)各种原因的休克;(5)呼吸衰竭;(6)急性肺栓塞;(7)肺性脑病;(8)急性肺水肿;(9)心力衰竭3度;(10)严重心律失常;(11)急性心肌梗死;(12)脑血管意外及脑疝;(13)重症肌无力危象;(14)严重出血性疾病;(15)急性肝衰、肝性脑病;(16)急性肾功能不全;(17)多器官功能衰竭;(18)急性中毒;(19)严重免疫性疾病;(20)严重的传染病。

  外科:(1)外科急腹症伴有严重脱水、电解质紊乱、弥漫性腹膜炎、麻痹性肠梗阻;(2)大面积烧伤、严重点击伤或其他严重创伤;(3)较大手术、术后发生严重的并发症或并发症。

  其他:有严重症状的肿瘤病人、其他专科病人、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或其他确实需要住院护理的病种等由保险公司现场根据病情确认可以支付护理保险的病人。

  四、特困人员住院在保险支付病种范围内确实需要护理的,由本人或护理人、敬老院填写《岳阳县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护理险报销认定书》,交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批后方可住院,住院一般在公办医院进行治疗,个人未经审批在私立医院治疗的不予以报销。

  五、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的报销由其受益人负责报销,报销费用由保险公司发放至受益人;集中供养人员和托管对象由敬老院负责报销,报销费用由保险公司发放至敬老院。

  六、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岳阳县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护理险报销认定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③医疗费用票据④出院病人诊断书或出院小结⑤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单等保险事故有关证明资料。

  七、报销流程:受益人、敬老院应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向岳阳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岳阳县荣家湾街道富荣路1号)或乡镇、街道代办点提交报销申请及所需材料。保险公司及时审核并办理报销手续。

  八、对于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岳阳县民政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