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改革创新、提质公共服务,为加快推进“四区”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民政局系统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优秀民政文化。
2.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巩固推进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工作质效。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进一步优化民政人才发展机制,统筹安排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全方位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精神,对全县民政在基层的服务事项进行大清理,深入治理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层督查考核、反复填报报表等问题,坚决为基层减负赋能。弘扬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快捷高效的“严真细实快”作风,推动全县民政系统铆足劲头大抓落实。深化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之以恒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5.强化正风肃纪反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深入开展“基层五长”“基层八多”“两带头五整治”“三湘护农”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清廉用权。抓实巡视问题整改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为鉴,一体推进“三不腐”。
二、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6.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建设4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实施4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期如质如量完成任务,真正把民生实事建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7.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月和5400元/年;集中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910元/月,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585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月;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养育提高到1600元/月。
三、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8.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强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和利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监测比对情况线索核查,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常态化救助帮扶。
9.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认定对象,精准评估需求,精准发放资金,实现精准救助全覆盖。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完善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明确规范申请审核程序、救助标准、佐证资料等,适时开展居住地实施临时救助试点,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
10.扎实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推进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监测户与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信息数据推送,及时实现互认互纳,落实救助帮扶措施。研究制定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抓好省和市有效衔接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11.健全落实社会救助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社会救助服务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12.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加快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推动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强化结果应用。
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13.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开展收养政策培训和收养工作现场督导,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加强收养政策宣传,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14.加强各类儿童关爱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15.夯实儿童福利工作基础。推动各乡镇选优配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预警防范和关爱保护机制工作试点。
五、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16.强化政策服务落实。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新建4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由“乡建乡管”向“县建县管”改革,加强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启动高龄补贴发放。
17.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护理人员和机构消防操作员等的专业技能培训,实施养老机构负责人提升行动。
18.强化监管效能提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回头看”,联合县消安委开展联合检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常态化检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资金存管工作。推进实施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9.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严格开展登记审查,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推动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落实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
20.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标准化开展年度检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抽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监督检查。
21.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引导县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基本社会服务,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诚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
七、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22.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整治城区搭棚治丧乱象,加强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进馆办事,推动全县火化率稳步提升。完善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加快4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巩固拓展硬化大墓、“活人墓”、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治理成果,逐步推进县域范围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绿色祭扫工作。
23.打造福彩公益品牌。坚持 “四新协同”,落实减负增收扶持举措,确保全县福彩年销售额达4300万元。坚持公益底色,传递“公益、快乐、创新”福彩文化理念,开展“帮扶困难学生”“慰问孤寡老人”等系列公益活动,提升福彩品牌影响力,彰显福彩担当。
24.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争创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3A级标准化单位。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提升“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开展婚姻登记数据补录完善及婚姻登记证书补办、补领工作,加快档案电子化工作,倡导婚事新办,抵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行为。
25.加大爱残助残力度。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主动服务,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推动“精康融合行动”,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加强与第三方机构民生医院对接,让困难残疾群众充分享受民政助残各项政策。
26.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完善“县-乡-村”三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27.强化革命老区工作。积极争取省、市级老区项目、资金支持,开展老区精神基地申报,弘扬老区精神,开展“革命老区乡村行”宣传活动,助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
八、深化基层治理赋能减负行动
28.坚持党建引领。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补齐服务短板,全方位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做好基层自治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29.拓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程序,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30.开展实验示范。加强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继续抓好村(居)规民约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自治水平不断提高。
九、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31.持续做好区划调整工作。加强与省厅对接,争取重视支持,积极与各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规范做好荣家湾镇区划调整审批工作,确保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32.提升地名监管服务水平。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广批量命名机制,选择并支持1—2个乡镇因地制宜设置乡村地名标志,培育一批“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发挥示范引领和交流互鉴作用;落实民政部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季度评估要求,不断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数据质量;完成地名词典、地名志的年度编纂任务。
33.提升平安边界建设质效。全面完成“岳汨线”“岳平线”的年度界线联检任务;完善界线界桩管护机制,指导加强界桩和其他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重大风险,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十、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34.加强民政资金监管。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完善资金监管政策制度,建立资金监管常态长效机制,优化预算管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政府采购,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加强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常态化开展资金管理使用培训,持续开展违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资金监管效能,加强福彩公益金宣传。
35.优化民政统计调查。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数据时效性。积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36.加强法治化建设。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组织好民政行业学法考法等活动,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认真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
3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建好权责清单,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部署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开展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验收达标100%、应急预案建立100%、隐患排查整治100%、开展应急演练100%、问题督查曝光100%、严肃追责问责100%,督促下足“绣花”功夫,增进本质安全水平。
38.加快推进信访法治化。做好重要敏感时期、节假日信访稳定工作,持续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加快推进信访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做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39.改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深化婚育、身后、服务特殊困难群体等“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应用,充分利用“湘易办”平台,推进民政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高效办理12345平台、市长信箱等交办的事项,完善民政网络舆情监测机制,高效处置负面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0.提升大抓落实能力。依法依规做好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国家安全等工作。聚焦重点民政任务,完善民政管理制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完善督促检查、督办落实、重点工作评估、督查激励等制度,推动民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