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岳阳县民政局预算收支表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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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2014-预算数 |
内容 |
2014-预算数 |
功能科目名称 |
一、公共财政拨款 |
18709000 |
一、基本支出 |
3647566 |
行政运行 |
经费拨款 |
18559000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210000 |
行政运行 |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50000 |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00000 |
行政运行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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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37566 |
行政运行 |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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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13901226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四、中央财政补助 |
123950830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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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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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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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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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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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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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142659830 |
支出合计 |
142659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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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支出的功能科目名称要细化到项级。 |
2014-岳阳县民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预算数 |
合 计 |
61.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7 |
3、公务用车费 |
44.6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2)公务用车购置 |
19.6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4-岳阳县民政局预算说明
岳阳县民政局内设17个股室,现有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17人。公务用车3台。
(一)、预算总收入142659830元
1、财政-初预算经费18709000元
2、抚恤补助资金(参照2013-)35654130元
3、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参照2013-)5880000元
4、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参照2013-)2720000元
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参照2013-)31030000元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参照2013-)29650000元
7、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资金(参照2013-)7160000元
8、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参照2013-)2440000元
9、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参照2013-)4200000元
10、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参照2013-)800000元
11、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参照2013-)300000元
12、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参照2013-)1350000元
13、福利彩票公益金(参照2013-)2066700元
1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参照2013-)700000元
(二)、预算总支出142499830元
1、基本支出3647566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10000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7566元
2、项目支出139012264元
(1)、抚恤补助资金(参照2013-)35654130元
(2)、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参照2013-)6040000元
(3)、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参照2013-)5470000元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参照2013-)28770000元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参照2013-)32770000元
(6)、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资金(参照2013-)12620000元
(7)、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参照2013-)2440000元
(8)、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参照2013-)4200000元
(9)、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参照2013-)800000元
(10)、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2190000元
(11)、福利彩票公益金2066700元
(1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参照2013-)700000元
(13)、老龄事务(参照2013-)96400元
(14)、行政区域与地名管理70000元
(1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60000元
(16)、殡葬改革经费2000000元
(17)、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2865034元
(18)、来访费200000元
岳阳县民政局
201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