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公开
根据财社[2011]6号财政部和民政部制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药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支出。截止2016-8-3止,共收到上级下达救灾资金240万元,分别为湘财社指[2016]51号40万,[2016]73号200万,根据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已将救灾资金下拨各乡镇,分别为岳县民发[2016]15号40万,岳县民发[2016]25号200万,详见图表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