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函
来源:县残联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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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岳阳县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用人单位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年审结果的时限为22个工作日,办结的单位请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并前往税务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办结的根据系统信息提示尽快上传资料。

三、审核方式

1.线上办理方式。各用人单位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申报、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请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2.线下办理方式。如选择线下办理,用人单位须到我会所属二级机构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现场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申报,扫描、上传资料,流程与“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相同。同时,用人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留存一份于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

用人单位可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上自行下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内含认证系统地址)。

线下办理地址: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4楼403室(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三致富街天鹅北路66号)。

四、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登录“岳阳县政府门户网”,查阅《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函》,根据具体要求,尽早完成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申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附件:1.审核认定须提交的材料.doc

2.联网认证操作手册.docx

3.网报简易操作指南.pdf

4.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2023.doc

(联系人:费继;联系电话:0730-7658638)

 

 

 

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审核认定须提交的材料.doc

2.联网认证操作手册.docx

3.网报简易操作指南.pdf

4.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20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