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来源:县残联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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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顺利完成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岳政发〔2019〕4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岳县政发〔2019〕1号)和市残联《2024年岳阳市实施省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267名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不低于7个月的机构康复训练服务。

  二、申请条件

  1.优先救助0-6岁残疾儿童。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康复需求,视情况对7-12岁残疾儿童予以适当救助。

  2.具有本县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受助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3.受助对象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县残联实施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长刘其波任组长,党组成员吴雪兵任副组长,各乡镇残联理事长、县残联康复股万晓辉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康复股,负责组织开展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具体工作,由万晓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残联工作安排,1月—2月为安排部署阶段, 3月—12月为实施阶段,11月中旬,县残联实施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五、救助标准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施康复救助,对0-6岁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不超过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经审批同意,在定点机构做康复训练的7-12岁残疾儿童康训练救助时间不超过8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六、结算方式

  (一)岳阳县户籍或持有岳阳县有效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在岳阳市定点康复机构或在省本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经县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县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在救助标准限额内直接结算。

  (二)康复训练和支持性康复服务救助费用按救助对象在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内实际接受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救助月数进行核算,费用按支付协议条款进行拨付。

  (三)岳阳县户籍在其他市州或在省外跨域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先行垫付康复费用,持原始正规收款凭证、接受训练子项目明细、康复训练机构所属残联出具未享受当地残疾儿童救助补贴证明到县残联按本县救助标准予以结算。

  七、训练方式

  (一)训练服务内容

  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按照《规范通知》《管理指南》《服务指南》实施,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按照《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及中国残联康复协会颁布的《视力残疾康复服务规范》实施,做到流程到位、内容训全、时间训够、质量训实。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要求为:每周单训不少于2次,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45分钟。

  (二)训练服务要求

  1.原则上参照《服务指南》落实有关要求。

  2.关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

  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应建立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档案,并保存所有听力残疾儿童教学、家长指导记录及家长反馈记录,如教学指导文字截屏、视频、照片等。

  3.关于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

  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在康复训练的服务时长上,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指导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应不少于1小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个别化指导、家庭亲子课程指导、居家康复技巧培训、社区适应性训练、家庭支持性服务等。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应建立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档案,确保每次课程均有详细的教案、课程照片、学生听课打卡记录,并保存所有教学、家长指导记录及家长反馈记录,如教学指导文字截屏、视频、照片等。

  4.关于脑瘫儿童康复。

  按照要求建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并制定康复训练计划;根据康复计划,选择安全可行的训练方法,为患儿每天提供4个不同内容的康复小视频供家长和孩子进行学习或家庭康复指导,每周提供不少于5天;以上康复训练进行考勤打卡,训练结束后需要家长签字确认。使用微信群、钉钉、千聊等平台组织家长进行线上培训,每周不少于3次,支持家长回看学习,并有培训计划等资料;每天对健康患儿情况进行回访登记,为训练做好准备工作。

  八、质量要求

  1.人均康复训练时间≥7个月。

  2.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3.家长/亲友培训率≥98%。

  4.参加有组织的儿童集体娱乐活动等社会适应活动≥2次。

  5.家长满意度≥80%。

  九、绩效评价

  成立岳阳县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康复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对在训儿童的机构实行绩效评价,考核方式主要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介绍等方式结合进行,不定期的进行抽查评价并量化打分。根据每次打分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出机构年度考核档次。其中,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90分以下,80分以上的为良好;综合得分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