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税〔2016〕4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岳阳县行政区域内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法定工作日)。
三、审核方式
(二)线上办理方式:各用人单位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nan.gov.cn/)、湖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s://hunan.cdpee.org.cn/)进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申报、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请各单位优先选择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三)线下办理方式:用人单位须携带申报材料至县残联劳动就业服务站,由工作人员指导通过系统完成申报。
用人单位可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上自行下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内含认证系统地址)。
四、相关要求
(一)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申报资料不实,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四)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三致富街天鹅北路66号(县残联4楼403室)
联系人:费继
联系电话:0730-7658638
附件:
4、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2025.doc
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