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残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实际,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划分各股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所有公开信息均由股室负责人签署,办公室统一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重要信息由理事长审批或提交党组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完善网站管理制度。根据《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各环节各股室的责任进行了制度性规定,提高了对网站信息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强化网站服务,切实消除了“僵尸”、“睡眠”等现象。
三、拓宽公开渠道。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残联网站等为平台,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到了该公开的坚决公开,不该公开的不公开。积极宣传残疾人政策和惠残项目,普及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权益维护等知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等活动。2017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34条次。通过微博、微信、电话、面对面咨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回应残疾人朋咨询,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开内容涉及机构领导、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方面。二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更新时限,及时主动公开部门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扶贫项目工作进展、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等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直通民意的窗口。
五、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网站管理培训等,进一步强化了网站技术保障、日常维护、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2017年,我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问题。
一年来,我会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一是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二是服务意识有待增强;三是服务质量效率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开拓创新精神有待提升。
2018年,我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结合广大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创新公开方式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有关保密规定,加强信息审核,促进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有效。三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宣传残疾人工作,打造服务残疾人、便利残疾人和群众办事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