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补助和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来源:县审计局   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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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审计局关于县市区审计局实施统一组织

的2015-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外勤补助和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

我局统一组织实施的2015-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现场审计外勤补助和差旅费报销按《岳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岳市财行〔2014〕9号)和《岳阳市审计局关于规范公务出差管理的通知》(岳审发〔2015〕7号)标准执行,回原单位报销。具体标准为:住宿费每人每天280元以内,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市内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天80元;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均不予报销。

现场审计结束后,各县市区审计人员来我局办理审计项目后续事项,外勤补助和差旅费按隶属关系报销。

特此通知。

岳阳市审计局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