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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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督办函》,要求有整改任务的31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严格按清单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审计局及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深入5个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截至今年10月底, 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05个问题,已整改165个,基本整改6个,正在整改28个,一时难以整改6个。上缴财政资金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33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9个,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4人。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对外投资未反映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补记了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1.398亿元、岳阳市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1000万元。

2.关于财政收支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经开区、南湖新区和屈原管理区已将滞留财政专户或过渡户收入3.03亿元解缴国库。城陵矶新港区正式启动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分配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建立市本级项目库,安排预算。

明确编制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维护费专项预算时,取消以收定支,统筹安排相关支出。审批专款得到大量压缩,仅保留了按项目进度付款事项。清理压减代编预算规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

2.关于财政管理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市政府下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下达程序、原则和时效;市财政加强了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衔接,建立了财政支出进度月通报制度;对严重超期未分配的专项资金,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存量资金收回。

市地税局直属局、岳阳楼区地税局未及时征收契税等欠税及罚款931.63万元的问题,已征缴入库659.98万元,余下的1户企业未缴税款271.69万元,虽依法采取了冻结银行存款的税收保全措施,但存款余额严重不足,且该纳税人名下已无可出售房产。市地税稽查局未及时追缴查补税款3507.6万元的问题,已追缴入库2028.22万元,余下的4户企业未缴税款1479.38万元,已对2户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并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执行;已受理了2户的申辩意见或行政复议。岳阳楼区地税局未及时追缴查补税款770.25万元的问题,已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并依法采取了冻结银行存款的税收保全措施。

3.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市财政局修订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4.关于经开区等四区财政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城陵矶新港区、屈原管理区下发通知,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经开区规范了预备费使用。南湖新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规模的问题,将在今年财政决算时予以解决。城陵矶新港区和屈原管理区加强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沟通,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及时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均衡了预算支出进度。

经开区等四区未及时下拨中央水污染防治等7类专项资金8432.06万元的问题,已下拨7768.7万元,余下663.36万元,城陵矶新港区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屈原管理区

滞拨置换债券资金6286万元的问题,已下拨4155万元,余下的2131万元,因还债主体未明确、谈判合同未签订暂未拨付。经开区未征收到位的土地出让收入6.18亿元,已收回4.09亿元;屈原管理区未征收到位的税款88.71万元,已追缴入库14.6万元。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决算编报不准确1092.56万元的问题,市电视台、市商务粮食局已调整了相关账目。编制部门预算时未统筹安排结余资金3526.57万元的问题,市文广新局等3个部门及其3个所属单位自2018年起,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将上年度结余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4个项目2年未执行仍安排预算49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相关资金上缴国库,并承诺带头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管理。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391.09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规范支出管理。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611.16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文广新局承诺以后年度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违规拨付项目资金1289.05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下拨434.39万元,余款719.41万元,在年底前按合同要求清偿相关债务和支付项目质保金;市文广新局已要求下属单位不得再拨付财政资金给企业。

资产经营收益529.59万元未缴市财政的问题,市商务粮食局等部门的3个所属单位因企业改制和偿还债务等原因,无法按要求上缴财政资金,但今年的收益20万元已按时上缴财政。少计经营收入65.72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培训中心已调整了相关账目。列支不应由本单位承担的费用10.79万元和广告收支89.14万元未纳入财务核算的问题,市电视台已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办法,规范了消费广告的签订管理。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177.3万元的问题,市供销社和市文广新局已停止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

挤占专项资金38.03万元的问题,市文广新局和1个所属单位采取停止返聘退休人员、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等措施,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919.14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单位、市供销社和市文广新局所属单位、市电视台已调整了相关账目。

城陵矶和五里牌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未重新组织招标、废弃财政评审结果擅自与施工单位结算的问题,市商务粮食局已要求市场建设管理处停止支付工程款,待市纪委对项目建设问题核查完成后,将两个市场立项、招标、工程预决算等资料整理归集,送市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

2.关于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183.52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及其1个所属单位、市文广新局承诺以后年度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

无偿占用下属企业车辆2台的问题,市电视台已退回企业。在下属单位报销“三公”经费12.75万元的问题,市供销社已停止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

无公函和接待清单,公务接待130.49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等3个部门及其3个所属单位修订了相关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3.关于违规向洞庭湖博物馆收取综合工作经费10万元的问题。市文广新局已加强收费政策学习,杜绝违规收费行为。无依据收取评审费4.3万元的问题,市交通培训中心已向市发改委申办相关收费许可文件。

4.关于委派1名公务员及所属单位1名参公人员,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9.2万元的问题。市文广新局已停发钟某和喻某兼职取酬费用,并责令2人退回了年终福利和通讯费4.16万元。

二、重点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市扶贫办加强了与财政部门会商,确立了分配原则,完善了分配办法。

2.关于资金使用指向不明的问题。市扶贫办再次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

3.关于部分资金滞留财政的问题。经开区已下拨50万元到2个乡镇8个贫困村用于

拟强制执行,对低保、重残居民实施了财政补助;屈原管理区已对全区贫困户、低保和重残居民建档立卡,由财政、民政部门全额资助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网岳阳供电分公司5411人仍未参加属地医保。

2.关于部分资金被骗取套取、违规报销和使用的问题。屈原管理区已上缴了虚报264人获取的财政补助8.5万元,清退了重复参保人员32人,其余54人正在清理;君山区人民医院对违规办理挂床住院的医务人员停止一个月处方权,并责令相关科室整改;经开区拟利用2018年整合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软件系统契机,解决1137人重复参保的问题。屈原管理区制定了区级干部门诊医疗办法,杜绝家床报门诊费问题再次发生;市人社局追回了市一医院和二医院分解住院多收的起付线金额6400元。

3.关于基金征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医保处和经开区医保中心已将保险费余额1.44亿元分别解缴市财政和经开区财政;屈原管理区已将拖欠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款102.69万元拨付到位;市本级和屈原管理区基金存款仍未享受优惠利率。

(五)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一些地方落实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岳阳楼区等6个地方采取措施落实职业介绍补贴、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和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市本级超政策标准多拨付35个乡镇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201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进一步明确了使用范围和标准;屈原管理区等4个地方承诺以后年度严格按标准拨付公共就业服务资金。

2.关于部分资金被挤占和超期限、重复发放的问题。云溪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等5个经办机构已归还挤占的专项资金220.41万元,君山区财政局在社会保险补贴中列支77.5万元用于春节困难户慰问的问题,拟在年底调整预算中安排资金归还。市劳动就业局等6个部门单位追回88人次超期限或重复享受公益性、就业性岗位和职业培训补贴16.48万元,其余110人属退役、残疾和零就业人员,因涉及社会大局稳定和困

难群体托底保障等原因暂缓追回,涉及资金78.87万元。

(六)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卫计委已下拨了滞留的生育关怀资金30万元。君山区等5个地方63人次重复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4.94万元已全部追回。

2.关于会计核算不到位的问题。经开区康王计生办已设立计生专账,并补录了2015-2016年度计生专项收支。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经开区白石岭还建点区间道路工程,多签碎石基层的问题。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局已分别给予3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和诫勉谈话;同时,扣减区城管局2017年度机关经费4.2万元,并责令其向施工单位追回。市城区道路油化提质改造工程检测项目,已扣回多计的工程款41.14万元。岳阳电视转播台达摩岭分台基础设施建设多签围墙毛石基础300.50立方米的问题,已按市纪委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正重新对包干协议和造价进行评审。

(二)关于房地产综合大楼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多计工程造价134.45万元的问题,市房产局已在工程总价中扣回。

此外,施工单位多计224个政府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2562.18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在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时,已责成相关项目业主扣减;核减48个政府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预算 3726.45万元的问题,项目业主已按审计确定的预算价格实施招标;核减30个征地拆迁项目补偿金额1188万元的问题,项目业主已按审计确定的补偿价格实施补偿。

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县市区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虚报进度、推进缓慢的问题。临湘市2个标准化厂房项目4.298万平

方米已竣工验收。平江等7个县市区的排水治污、路灯节能等11个未按期开工项目,已开工7个,仍未开工4个(其中,临湘市株冶集团绿色改造升级项目因中央政策调整,省政府要求中止项目建设);9个未按期完工项目,已完工2个,仍未完工7个。

2.关于PPP项目进展不理想的问题。平江县已成立专门班子并申请从项目库中取消2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汨罗市4个项目已与社会资本合作;临湘市3个项目正全力推进。华容县1个终止合作项目已重新启动招商条件设置;云溪区1个停滞项目已复工并完成投资1.2亿元。

3.关于民生保障有待改进的问题。岳阳县已制订制度,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考评;明确扶贫对象,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临湘市公立医院患者住院费用下降不明显,将继续深化改革。

4.关于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华容等3个县市区出台制度、加快支出进度、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与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降低了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汨罗等4个县市区7个项目未及时拨付的专项资金,已下拨8216.2万元,收回同级财政1595万元。临湘市“助保贷”放贷已启动,相关银行向2家企业发放贷款960万元。

5.关于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问题。公章刻制业、典当业许可证仍未下放到县级。云溪区等3个县市区违规出台的津补贴发放政策已废止。岳阳县和平江县7家单位乱收费资金已清退51.9万元,解缴财政57万元;华容县教育局已注销乱收费的教育审计协会。临湘市和汨罗市8家单位在正常缴费年度内采取停缴方式抵顶多缴的住房公积金161.31万元。平江县全额追缴了原南桥乡套取的中央专项资金111万元,县纪委对2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大中型沼气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企业自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各县市区难以整改到位。

关于1个项目非法转包给无资质的公司施工的问题,省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已明确非法转包单位湖南钦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年内不得参与汨罗市的大型沼气工程招投标。4个项目违规用中央补助资金支付项目前期费用18.17万元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1.29万元,追缴财政6.88万元。4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已支付完工程款的问题,相关县市已组织办理了联合竣工验收手续。

2.岳阳楼区法水坡安置房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房屋主体及相关配套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关于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工作局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选择无资质的公司为项目开发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接受处罚并补办了手续。征地协议签订不严谨,导致国有资产潜在损失的问题,已废止原合同,重新签订了协议,并约定按住宅建设成本折算回购房屋面积。违规分配3套安置住房的问题,已取消了3人的分配资格。

综上,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除6个因体制机制、社会稳定等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外,其余28个暂时没有整改到位的,已制定了相关整改计划和措施,11个在今年底前整改到位,5个根据相关改革推进情况整改到位,12个根据事项或工程进度整改到位。市政府将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最后整改结果在明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