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审计局2018年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审计局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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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编制《2018年岳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力度。二是丰富公开渠道。通过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局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三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局内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新闻宜传等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审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审计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18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注重总结以往工作发展的规律和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全年主动公开工作做到了两个纳入,一是将主动公开工作首次纳入局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将主动公开整体推进情况纳入全局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任务。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公开部门动态、单位概况逐步增加到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资金、政府采购信息、审计结果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岳阳县审计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将我局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在岳阳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三是设立了信息公开接待室。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总结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需进一步完善,加强沟通服务工作,力争使每名依申请人满意。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结合审计工作特点研究政府信息具体范畴,形成适合我局、操作性强的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平台便捷性需进一步加强,更加人性化和易操作。2019年,我局将围绕上述不足,着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