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检测专项
项目单位: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晓军 |
联系电话 |
7667301 |
|||||||||||
项目地址 |
岳阳县荣家湾镇长风路8号 |
邮 编 |
4141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止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15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55 |
实际支出 (万元) |
155 |
结余 (万元)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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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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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155 |
县财政 |
155 |
县财政 |
155 |
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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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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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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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专项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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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检测专项 |
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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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检验经费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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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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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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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
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不合格食品检查处置率100%。 |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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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食品药品抽检 |
1800批次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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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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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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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155万元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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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非税收入入库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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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规范食品生产产经营活动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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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食品安全市场巡查监督率 |
100% |
完成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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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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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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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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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兰 |
副局长 |
|||||||||||||
李育军 |
副局长 |
|||||||||||||
李建华 |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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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叶 |
主任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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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金生 |
主任 |
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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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元爱 |
股长 |
人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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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林霞 |
股长 |
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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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湘君 |
会计 |
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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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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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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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蒋湘君 联系电话:7667328
岳阳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专项
项目单位: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晓军 |
联系电话 |
7667301 |
|||||||||||
项目地址 |
岳阳县荣家湾镇长风路8号 |
邮 编 |
41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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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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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10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05 |
实际支出 (万元) |
105 |
结余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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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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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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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105 |
县财政 |
105 |
县财政 |
105 |
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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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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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专项 |
1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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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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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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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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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各类经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100%。 |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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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500起 |
完成 |
||||||||||
质量指标 |
以执法监督为重点,有效防控执法风险 |
100%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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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155万元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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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立案查处罚没款入库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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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促进县城经济发展。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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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案件处理率 |
100% |
完成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完成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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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冯小兰 |
副局长 |
|||||||||||||
李育军 |
副局长 |
|||||||||||||
李建华 |
副局长 |
|||||||||||||
李小叶 |
主任 |
办公室 |
||||||||||||
雷金生 |
主任 |
机关党委 |
||||||||||||
许元爱 |
股长 |
人事股 |
||||||||||||
周林霞 |
股长 |
财务股 |
||||||||||||
蒋湘君 |
会计 |
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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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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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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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蒋湘君 联系电话:7667328
岳阳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乡镇所工作专项
项目单位: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晓军 |
联系电话 |
7667301 |
|||||||||||
项目地址 |
岳阳县荣家湾镇长风路8号 |
邮 编 |
4141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止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14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40 |
实际支出 (万元) |
140 |
结余 (万元)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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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140 |
县财政 |
140 |
县财政 |
140 |
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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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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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
乡镇所工作专项 |
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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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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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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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
严格落实乡镇所工作专项经费,确保乡镇所工作的正常开展。乡镇所工作专项经费140万落实到位。 |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
|||||||||||||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预算经费到位率 |
100%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100%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140万元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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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非税收入库率 |
100% |
完成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强化专项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抓好抓实城市大提质。 |
100% |
完成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市场巡查监管率 |
100% |
完成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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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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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冯小兰 |
副局长 |
|||||||||||||
李育军 |
副局长 |
|||||||||||||
李建华 |
副局长 |
|||||||||||||
李小叶 |
主任 |
办公室 |
||||||||||||
雷金生 |
主任 |
机关党委 |
||||||||||||
许元爱 |
股长 |
人事股 |
||||||||||||
周林霞 |
股长 |
财务股 |
||||||||||||
蒋湘君 |
会计 |
财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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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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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蒋湘君 联系电话:7667328
岳阳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
项目单位: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年6月27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晓军 |
联系电话 |
7667301 |
|||||||||||
项目地址 |
岳阳县荣家湾镇长风路8号 |
邮 编 |
4141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止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40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400 |
实际支出 (万元) |
400 |
结余 (万元)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400 |
县财政 |
400 |
县财政 |
400 |
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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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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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 |
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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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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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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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
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
|||||||||||||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食品抽检 |
1800批次 |
完成 |
||||||||||
质量指标 |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
100% |
未验收,仍在继续 |
|||||||||||
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100%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400万元 |
100% |
完成 |
|||||||||||
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100% |
完成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
100% |
完成 |
|||||||||||
生态效益 指标 |
食品安全市场巡查监管率 |
100% |
完成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完成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冯小兰 |
副局长 |
|||||||||||||
李育军 |
副局长 |
|||||||||||||
李建华 |
副局长 |
|||||||||||||
李小叶 |
主任 |
办公室 |
||||||||||||
雷金生 |
主任 |
机关党委 |
||||||||||||
许元爱 |
股长 |
人事股 |
||||||||||||
周林霞 |
股长 |
财务股 |
||||||||||||
蒋湘君 |
会计 |
财务股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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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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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蒋湘君 联系电话:7667328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职能调整及新组建的单位职能职责要求,我局承担着全县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监管、个体私营企业监管、合同行政监管、标准化及计量监管、公平交易监管、市场秩序监管、消费维权等重要职能职责。我局下设20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直属事业机构、 18个派出机构和2个挂靠社团。截止2018年底,我局实有在职人员279人;流动资产437.74万元;固定资产3195.04万元,其中:房屋19221.96平方米,价值1642.45万元,车辆22台,价值330.42万元;在建工程320.98万元;流动负债43.02万元;长期应付款134.76万元。 (二)项目长期绩效目标:一是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假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在各类市场主体中倡导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理念,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稳增长、促和谐作出应有贡献;二是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抓好抓实城市大提质;三是负责好全县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化妆品、兽医饲料、农产品、工业产品的抽查检验检测,及其他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受理仲裁、公正和委托检验检测,执行强检计量器具和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等,为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提供强力保障;四是指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培育驰名商标等,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广告产业纽带作用,把广告产业培育成经济发展新亮点和高端服务业,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五是及时受理消费者投(申)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350万元,立案查处率100%;创建无传销社区15个,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达100%;承担抽验1800多批次,具体为: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8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127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76批次,预包装食品200批次,食品餐饮环节80批次,保健食品40批次,酒类80批次,机动150批次(执法大队),药品、医疗器械35批次;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较上年有增长;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达100%;市场巡查覆盖率达100%;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8年度,财政共计下拨专项资金1051.3万元,其中:中央、省、市专项资金168.5万元,同级财政专项资金882.8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我局共计支付专项资金1051.3万元,其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检测专项经费155万元,执法办案专项经费105万元,乡镇所工作专项140万元,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经费400万元,其他市场监管专项经费251.3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管理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账后方可结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18年,我局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食品药品监管专项3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20万元、标准化项目管理专项15万元、专用材料检测专项35万元、乡镇和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专项20万元、执法办案专项105万元、消费维权专项20万元、网络监管专项5万元、打假专项30万元、乡镇站所经费140万元、三证合一工作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抽检经费9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举报奖励10万元、食安办工作经费10万元、质量强县工作经费20万元。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工作经费400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建立了“有章可依、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财务管理机制,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局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为财务工作依法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组织管理环境。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18年度,我局坚决履行职能职责,绩效明显,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1、查办案件534起,立案查处率100%,罚没入库487.3万元。 2、规范传销直销行为,加大对烟草、合同市场进行整治,对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垄断行为、侵犯商业秘密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等行为的查处。创建无传销社区15个,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达100%。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善心汇、所罗门矩阵”等6家网络传销公司。开展“麦点商城、云联惠、大唐天下、三得商城”等电子商务公司进行摸底排查,查获加盟“麦点商城”个体商户16家。在县域内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的专项整治,对县域57家劳务公司进行全覆盖排查。加大烟草整治工作,检查卷烟经营户178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对县域内无证卷烟经营户李红红、许恋,岳阳县筻口镇许国强无证购销卷烟案进行了查处。 3、生产环节抽检食品40类、180批次,合格率为97.8%;流通环节抽检食品28类、200批次,合格率为96.5%;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食品91批次,合格率92.3%;农产品监督抽检1076批次,合格率98.7%;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40批次,合格率95%;酒类抽检80批次,合格率91.2%。 4、高标推进质量兴县战略,积极指导培育商标注册,申报湖南祥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湖南省名牌产品,申报湖南贝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祥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岳阳市名牌产品,协助湖南贝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天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三A评定,协助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湖南亚泰陶瓷有限公司申报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二A评定,指导企业办理注册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准商标2件。 5、严格“守重”企业申报,把好初审质量关,推荐6家守重企业参与省级申报,并成功获评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继续加强对“守重贷”金融产品的宣传推广,努力解决诚信企业的融资问题,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9笔,为中小企业融资7444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6、受理对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经济违法行为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方面的投诉、举报1432起,其中12345政府热线846件,12315互联网平台19件,12331 平台11件,市县长信箱9件,信函4件,现场投诉5件,来人来电询535件,办结、回复率均为100%。 7、开展“利剑”“扫雷”“护苗”“护老”行动以及创建部署的“净流”“风险隐患大排查”“清源”和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湿米粉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一桌餐”“私房菜”专项整治等系列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5013户,覆盖率100%,督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98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28家,核发食品生产小作坊许可证32张;食品不合格核查65起,处置率100%;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89起,立案查处率100%。 8、加大医疗器械整治工作力度,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3家(药店171家其中3家歇业,药品批发公司2家)、收到自查自纠报告170份;检查医疗机构34家,建立精、麻药品台帐21份,收到自查自纠报告34份;检查疫苗接种单位27家,收到接种单位风险自查报告27份;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64家次,共发出《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和相关文书表格共计692份,其中责令改正通知书83份,移交执法大队立案19起;受理、核查群众举报7件(县局转办7件),处理率100%。 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重点要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景区、小区、餐饮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开展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检查企业107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89份,关停特种设备15台,责令停产停业11家,检验锅炉60台、压力容器220台、起重机械58台、电梯320台、场(厂)内机动车辆51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排除安全隐患22个,对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长沙成阳电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岳阳兴远液化气实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充装检查案等进行查处。 10、加强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加油机、地中衡、血压计等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定,电表、水表、天燃气表等的计量监管,对县域内45个加油站,720条加油枪、667块压力表、208只电能表、184个血压计、891台衡器进行了有效检定,有效肃清诚信计量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计量秩序。 11、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打假行动200余次,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00余例,处理风险问题156例,下发整改通知书379份,查办各类案件228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行政拘留1人,捣毁“黑窝点”“黑作坊”15个,驱散非法“会销”团伙10个,涉案金额高达800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特别是查处了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非法添加罂粟案、无证经营食品案、假冒润滑油案、电动车案、小家电案、网络发布含禁止用语的广告案等一批大要案。 12、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2139件,其中,企业设立登记778件,变更登记486件,注销71件,备案登记55件,迁出14件,迁入19件,增补证照10件,股权出质设立9件,股权出质注销12件,常数据修改607条,股权冻结10条,股权解冻12条,简易注销56条,有效的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二是专项经费的导向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如对广告、治理商业贿赂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案件类型少,此类专项办案经费尚不充分。 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