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卫计发[2016]6号
关于做好2016-“两扶”对象确认
和上-度对象-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林、渔、茶场:
根据《湘卫家庭处便函﹝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上-度对象-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度农村奖扶、特别扶助对象的-审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对上-农村奖扶、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对象的-审工作,参加-审人员必须入户与对象见面,对象死亡或其他原因退出奖励扶助范围的,要及时登记并填写退出审核表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发展股备案注销。
二、2016-农村奖扶、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
2016-起,调整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口径,将合法生育两个子女但未达到生育间隔、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子女、终身未生育但合法收养子女且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其他条件的三类人群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口径不变。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政策口径和确认程序做好农村奖扶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乡、村工作人员要入户调查核实、公示。
2、要认真组织好新增对象的个案信息登记工作,保证登记信息的质量,并于3-10之前完成信息资料上报工作。
3、要严格把握政策口径,不得擅自扩大政策范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
四、考核办法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专项调查,并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情况列入-终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凡发现申报中有不符合政策的对象,每例在考核总分中扣除0.5分。
201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