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岳阳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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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函〔2018〕25号)精神和2018年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2018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落实在岗位和行动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升系统各支部组织力为重点,扎实做好全系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强化“三医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动“三医”工作由同一名政府领导分管的要求。 (二)推动分级诊疗。重点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措施和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以县直综合医院为龙头,推动疾病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合理规范诊治的专科专病医联体模式;以及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根据疾病不同发展阶段,实行科学分工、服务联动的医联体模式。以病种为方向持续推进分级诊疗,重点强化各级医疗机构慢性疾病管理分工,探索推行终末期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药品目录的衔接。2018年,县域内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实现病人有序转诊。 (三)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执行新优化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选择1家县级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章程试点,至少1家县级医院开展试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行为。 (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抓实按病种收付费病种的临床路径执行,适时组织开展执行情况督查;鼓励有条件医院增加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探索建立106个按病种收付费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依照职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供应保障、会商联动等机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点,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开展“两票制”落实情况相关检查督导;配合完善省药品价格联动机制,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回归;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考核评估,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切实规范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六)健全综合监管模式。完善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管模式,健全基层监管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职能,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力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新型健康服务机构、跨界融合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促进其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

三、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启动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为突破口,大力实施重病兜底保障工程、大病救治慢病签约扩面提质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填平补齐工程,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减少因病返贫存量,遏制增量。强化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县、乡、村、户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情况,及时更新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经费投入,健全医疗兜底保障机制,使农村贫困人口全病种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国家要求。严肃考核机制,继续将健康扶贫纳入年度卫生计生重大业务工作考核范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贯彻《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岳办发[2017]8号),推动县委、县政府落实机构、编制、人员、投入等保障措施。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村医“乡管村用”。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临床药学、肿瘤、新生儿等专业的同质化培训,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精准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住院服务量较上一年度均有增加。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的实施方案,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探索以县为单位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抓好全科医生转岗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合理设定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推进和完善“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从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入手,优先覆盖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切实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五、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工作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达到当年度国家标准。加强与教育、农业、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学校卫生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急性传染病防控力度,完善信息通报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健全联防联控机制,规范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夯实免疫规划基础免疫。加强疾控中心基本建设和核心能力建设。完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治、管”三位一体服务模式;继续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慢性病等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水质和环境卫生监测,全面实行管网末梢水水质信息公开,确保饮水安全。全面提升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急性血吸虫病感染防控、疫情监测工作,继续推进消除血吸虫病“四大工程”,继续实施晚期血吸虫病救助,加快传播阻断与消除达标进程,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着力改善城乡环境,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及时完成血防疫区改厕任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推动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等各项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启动省级健康城市创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

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应用,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增强医疗服务透明度,力争所有公立医院年底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动在质控合格的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实施“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五项制度常态化,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做好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落实住院医师政策待遇,提高住院医师培训质量;稳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开展“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落实科卫协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广适宜卫生计生技术;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

七、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二)全面推进生育登记服务,巩固基层网络队伍,强化工作业务培训,规范服务管理行为;继续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开展全员人口数据清理,确保数据准确及时;进一步完善优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强母婴保健技术和服务监管。推进县妇幼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规范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统筹实施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确保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完成好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落实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基本项目。

(四)继续抓好农村奖扶、计生特扶和城镇奖励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巩固落实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突出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促进健康老龄化;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行动,深入开展“圆梦女孩行动”,促进人口性别比有所回落。

(五)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落实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任务;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深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八、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及配套文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加快推进中医药系统医改工作,发挥中医药优势,创新医改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开展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建设,加快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参与新一轮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专长绝技的保护传承和经方验方的收集整理,加强中药材的保护和利用,加强中医(专科)诊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九、推动计生协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着力推进计生协改革,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重新出台新时期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文件。加强计生协会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协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召开各级会员代表大会,做好县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县计生协“参公”、“入序”、“三定”工作;支持计生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将一些服务群众职能转移给计生协;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广泛开展“有病助治、有贫助扶、有忧助解、有老助养”等活动,认真落实好对计生特殊家庭的住院护理补贴项目,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促进行动等工作,努力发挥好计生协组织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中的优势和作用。

十、统筹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

(一)推动建立健康岳阳县建设领导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将群众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协调推进健康产业发展;夯实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深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

(二)建立完善投入保障和补偿机制,科学编制预算,落实政府对卫生计生各项事业的投入保障责任;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项目督查,坚决纠正不合理收费、多收费、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三)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九不准”规定,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医用耗材等领域专项整治,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医院法治建设,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切实推动全系统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健康岳阳县建设、深化医改、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和社会动员,加大对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力度;推进以“三减三健”为主的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组织开展健康中国(湖南)行暨健康湖南宣讲活动,倡导健康理念、开展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科普;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一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

十一、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

配合人社、财政部门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以“中国医师节”活动为契机,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宿感。督促医疗机构合理调配安排医务人员工作量,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值班条件,执行法定休息休假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暴力伤医“零容忍”,坚决保护好医务人员安全,创造条件让医务人员安心、舒心从事救死扶伤的神圣事业。

十二、推行卫生计生十大惠民举措

(一)健康扶贫-——在县域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人员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二)费用控制——推动实施106个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

(三)危重救治——建立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5大中心,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和水平。

(四)家庭签约——推出个性化服务包,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人才培养——配合省卫生计生委为贫困县免费培养大专学历层次的本土化专业人才。

(六)能力提升——创建一批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大病救助——对无责任主体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实施救治救助。

(八)妇女保健——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九)爱心助孕——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

(十)厕所革命——以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为重点,推动实施“厕所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