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规划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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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县妇幼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全面实施“一法两纲”和“十三五”规划,继续争创全市妇幼健康工作先进单位。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内。

2、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

(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指标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3600人,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早孕随访率、妊娠结局随访率、联系电话采集准确率、信息报送准确及时率均达100%。

2、免费产前筛查。目标任务5000人,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率达70%以上,联系电话采集准确率、信息报送准确及时率100%。

3、高危孕产妇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联系电话采集准确率100%。

4、全面完成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规定的其他工作指标。

(三)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指标

1、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35-64岁农村常住女性人口两癌普查1.5万人,初筛阳性追踪、随访、结案率100%,提升“两癌”早诊、早治、防治知识知晓率。

2、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目标任务5000人,及时追踪妊娠结局。

(四)妇幼法制工作指标

1、《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目标。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率100%,废证率<1%,湖南省直报系统分娩信息报送准确及时率100%。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效验和换证工作目标。按照一年一效验、三年一换证的工作原则,在全县开展一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效验和换证工作。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培训和考核工作目标。按照一年一培训、一年一考核的工作原则,在全县开展一次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五)日常工作指标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建档率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填写完整、正确率达95%以上;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健康档案建档率100%;规范新生儿访视率达95%以上;0-6岁儿童建立运用儿童健康档案率达90%以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率100%;高危儿规范管理率100%;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5岁以下儿童死亡。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叶酸服用率达95%以上,服用依从率达85%以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5%以上;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孕28周前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0%以上,阳性干预率达到90%以上。

3、产科质量。剖宫产率控制: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控制在35%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30%以内,乡镇卫生院控制在25%以内。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地中海贫血筛查率达50%以上;保证标本合格率达95%以上,不合格标本补采率达95%以上。实验室质控:进行实验室室内、室间质控。

出生缺陷监测:全县助产机构为出生缺陷监测机构,出生缺陷相关资料上报率:严格执行《爱婴医院评估标准》,确保省、市级对助产机构爱婴医院管理复核与评估验收达标。产科质量复核:严格执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复查考核标准》,确保省、市级复核与评估验收合格。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咨询目标人群覆盖率(常住人口)、有关临床医疗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再生育技术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100%,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0.5%。

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开展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与幼儿入园入托体检;指导建立县级示范性卫生保健托幼机构1-2所。

6、健康教育。孕妇学校每月授课1次;宣传窗、宣传栏每2月更换内容一次;制作健康教育处方和宣传折页3种;妇幼健康素养55条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7、妇幼信息。准确、及时网上直报所有报表,纸质报表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国家健康监测项目。按要求做好国家妇幼中心孕产妇、新生儿健康监测和母婴健康动态追踪项目工作。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抓实孕产妇保健服务环节,强化健康管理

1、抓早孕建卡。一是多渠道收集孕妇信息,村级每月及时报告新增孕妇信息;二是县内各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通过QQ信息平台互通早孕信息。各乡镇尽早掌握孕情,早检查、早建册、早建档。

2、抓高危筛查。一是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从每次产检中发现高危因素;二是按照《岳阳县高危筛查方案》,落实3月与9月份集中高危筛查活动;三是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动态发现高危因素,规范个案管理。

3、抓高危面访。凡存在高危因素的孕产妇,乡妇幼专干应上门面访,动态追踪其安危;评分≥10分者,应面访2-3次;重症高危动员到县妇保院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县妇保院至少面访一次;指导参加孕妇学校的宣教。

4、抓产后访视。村级上门产访至少1次,乡级对高危产妇上门访视一次,并规范填写孕保手册、健康档案与村级资料。

(二)抓实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安全环节,强化质量管理

1、加强母子健康手册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要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版)》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以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仔细查阅孕妇《母子健康手册》;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真实完整填写《母子健康手册》中相关记录。

2、加强产科内涵质量管理。按照产科建设复查考核标准,提升内涵质量,产科要配备质控员,落实10项核心制度,加强产科质控,规范各项登记与记录;每季度对院内的危重孕产妇病例进行评审,以评代培,总结、归纳、推广经验,将孕产妇死亡控制工作关口前移。

3、加强剖宫产率控制管理。助产技术人员应严格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积极倡导与促进自然分娩,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在规定指标内。县卫计局每季度进行产科质量督查一次,对剖宫产率超过指定目标的5%以内通报批评;超过指定目标10%限期整改;超过指定目标的15%取消助产技术资格,同时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4、加强孕产妇急救管理。县人民医院加强急救领导小组与技术抢救小组的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保障24小时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通道的畅通,做好孕产妇出诊、接诊、会诊的救治工作,对下级医院转诊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优先予以安排、及时进行救治,确保母婴安全。

5、加强孕产妇死亡责任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妊娠筛查和管理职责,直接或间接导致孕产妇死亡的;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直接或间接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助产机构高危截留,不按照规范及时转诊,失去抢救时机造成孕产妇死亡等情形的,将严格按照《岳阳市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进行责任追究与处罚,并实行年度评先一票否决制。

6、加强爱婴医院复核管理。县级医疗机构按《爱婴医院评估标准》拓展爱婴医院内涵,规范爱婴医院管理,落实《母乳喂养》三十条措施,保护、支持、促进母乳喂养工作,确保爱婴医院管理通过省市级复核与评估验收达标。

(三)抓实儿童保健服务环节,强化综合管理

1、落实0-6岁儿童保健服务。按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乡镇要规范开展儿童健康体检服务,县级将进行4次督查考核,其结果与公共卫生下拨经费挂勾。

2、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按岳阳县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加强幼托机构的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办班1-2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保教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与幼儿入园入托体检;定期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和综合评估。

3、落实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乡镇实施0-6岁儿童保健服务时,认真做好体格检查,注重质量,做到项目齐、方法准、评估正确,对患病儿童给予指导与治疗;对高危儿要定期随访、动态观察,给予指导,促进康复;并按保健常规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4、落实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各医疗机构5岁以下儿童死亡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县乡两级实行季度纵横向查漏,严禁漏报;县妇保院建立新生儿死亡季度评审制度,书写总结与分析报告,规范5岁以下儿童死亡管理。

5、落实出生缺陷监测项目。各级助产机构依托湖南省妇幼健康“五位一体”信息系统,开展以出生人口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6、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所有助产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与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并保证标本合格率达95%以上,不合格标本补采率达95%以上;剖宫产助产机构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并做好阳性病例追踪管理,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

7、落实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建立新生儿复苏培训长效机制,助产机构成立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规范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强化以模拟操作为主的培训方式,每季对产科、儿科医务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考核,使人人都能熟练复苏技术。

(四)抓实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环节,强化统筹管理

1、统筹推进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好保健服务。将孕产妇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母婴动态追踪项目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机结合,为辖区内孕产妇和0-6岁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定期的健康体检,建立纸质健康档案,录入《湖南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监测乡镇同时将体检信息录入“项目监测信息系统”中。

2、统筹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一是优化整合服务模式及流程,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有机结合,依托现行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网络,提高孕前叶酸增补率及高危待孕妇女随访率,为育龄人员提供优质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二是规范叶酸发放的渠道登记,医疗机构利用qq平台每周反馈发放信息给所辖乡镇卫生院;三是村医按3-1-1模式加强督导,提高依从率;四是村级将信息收集、统计、逐级上报。

3、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有机结合。严格按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孕前优生服务规范》,完善婚检、孕前检查项目,提高疾病检出率,做好医学指导,并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每对夫妇按要求随防到位,实时、正确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4、统筹推进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一是县幼保健院今年完成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省级验收,全年举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与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1-2次,并进行质控和管理。二是所有开展孕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宣教,对首诊孕妇免费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三是对艾滋病、梅毒、乙肝初筛阳性病例,实行首诊负责,指导进行确诊,对抗体检测阳性的孕妇及时进行母婴阻断,并上报个案卡,实行追踪、随访管理,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的各项干预措施。

(五)扎实妇幼民生实事项目环节,强化督导管理

1、建立健全由县人民政府主导,卫生计生局牵头,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和孕妇免费产前筛查的领导机制。

2、建立健全由各乡镇政府主导,各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双管齐下、分工协调的推进机制。

3、建立健全由县卫生计生局主导,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牵头的质量监管机制。对筛查中发现的妇女“两癌”恶性病例及孕产妇产筛高风险人群进行追踪、随访,并准确、及时录入系统,筛查原始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

(六)抓实妇幼监督执法环节,强化法制管理

1、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应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助产单位若有三人以上母婴保健知识考试不合格将暂停母婴保健机构许可证的核发。

2、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

3、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应指派专人负责,实行证件签发与印章使用分开,建立健全保管、领用、发放、登记等工作机制,实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4、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行住院分娩和妊娠十四周以上B超检查查验身份证,同时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七)抓实综合妇幼服务环节,强化日常管理

1、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和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严格禁止大月份引产。依法依规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2、扎实做开展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现已全面启用湖南省妇幼健康“五位一体”信息系统,实现了实时通、出生医学证明、产妇分娩信息、三网监测报表、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系统与国家系统互联互通,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正确录入信息,加强审核与数据利用。认真做好面上质控监测工作,乡级每月对25%的村查漏,县级每季度对20%的乡镇中10%的村查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3、扎实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所有医疗机构要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规范健康教育学校课程内容,在人员、设备和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利用媒体、活动、入户等形式,以孕妇学校、孕产期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机构等为阵地,宣传《母婴健康素养55条》、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保健网络建设。县妇幼保健院贯彻落实《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规范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业务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健服务;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成立领导小组与技术小组;县直医疗单位确定一名妇幼保健专(兼)职人员;各乡镇按人口比例配备妇保、儿保专职专干各1-2名和优检员1名,同时按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要求配备妇产科医技人员;各行政村由乡村医生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

(二)加强保健培训学习。医疗机构有计划的选派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参加专题培训、学术交流、每月举办业务学习。县妇幼召开全县妇幼工作例会12次,对全县母婴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4次。各乡镇对本院母婴保健人员及村级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以上,须有县级保健人员参加;同时落实例会制度全年例会在10次以上。

(三)实行责任制督导。实行分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全年参加责任区例会2次,指导督查4次,半年、年终通报督导结果。乡镇卫生院也应实行分村包片、责任到人,每月下村指导不得少于15天,并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作为兑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四)保证随防制度落实。高危孕产妇、儿童均纳入高危管理,做到了发现一例、上报一例、追踪一例、干预一例、随访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