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5-度妇幼保健院“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决算数 |
一、支出合计 | 18.358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4.8776 |
3、公务用车费 | 3.481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 |
(2)公务用车购置 | 1.4812 |
二、相关统计数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2.因公出国(境)人数(人)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2 |
5.公务接待批次(批) | 101 |
6.公务接待人数(人) | 810 |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35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增加7.3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系2015-预算中未包括妇幼专干业务培训和创建儿童保健合格县会议培训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14.8776万元,,增加8.8776万元,原因为:我院为业务单位,业务培训费支付放在公务接待所致(其中会议资料和住宿费也包括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12万元,比预算减少1.5188万元。 |
备注: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数包括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和项目支出中的“三公”经费支出。 3、注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当-公务用车购置数和保有量; 4、注明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 5、请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