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卫计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08-5-1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岳阳县卫生局。
办公地址:岳阳县城关镇兴荣路53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730—7631388
传 真:0730—7631128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县城关镇兴荣路53号
邮政编码:414400
电子邮箱:yyxwsjbgs@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领导名单;
2、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2016-度工作计划;
4、重要会议主要内容;
5、重点工作;
6、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起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岳阳县卫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求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是提出申请。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起15个工作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成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得。
(三)收费情况
1、检索费。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可以按照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
2、复制费。包括复印费、打印费、光盘费。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情况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岳阳县卫生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写。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20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