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yx.gov.cn/)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县卫生健康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县卫生健康局名义发布或者县卫生健康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县卫生健康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
(1)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3)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8)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10)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其他。主要包括:重要会议,以及县卫生健康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县卫生健康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www.yyx.gov.cn/
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县卫生健康局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卫生健康局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国家要求保密的内容除外)。
(一)受理机构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二)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
向县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岳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亦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https://www.yyx.gov.cn/webapp/yyx/ysqgk/index.jsp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办理申请
县卫生健康局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相关说明
1、县卫生健康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县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不予公开的内容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六)收费标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岳阳县城关镇兴荣路53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730—7631388
传 真:0730—7631128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县城关镇兴荣路53号
邮政编码:414400
电子邮箱:yyxwsjbgs@163.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