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办发〔2011〕18号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7-15
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县委〔2011〕3号)和《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岳县委〔2011〕4号)精神,设立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简称县文广新局),加挂岳阳县版权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原县文化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版权)局所有行政职责整体划入县文广新局。
2.增加协调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草案以及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职责。
3.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4.增加动漫、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
5.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2.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3.加强对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4.加强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三)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文物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组织扶助老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七)负责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八)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县出版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县数字出版业内容监管(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指导县级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十)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报刊社及国内报社、通迅社驻本县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十二)拟订全县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十三)拟订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十四)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对县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十六)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常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字材料;承担宣传、信访、统计、保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和-度计划。
(二)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文物、文化市场等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对全县文化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纪违法的案件进行查处。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执行行业相关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制订-度计划、决算及收支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资金,管理国有资产,严格财务监督;负责财务档案保管和移交;负责票据管理;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业务法规学习。
(四)事业发展股
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研、科技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分段实施;检查督促有关社会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实行;负责全县文化事业调研工作,进行政策性探讨,组织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负责对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及乡镇文化站(中心)等基本建设和业务的指导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文学艺术、群众文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学艺术工作及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乡镇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文化的建设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全县农家书屋项目工作;拟订全县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市场管理股(“扫黄打非”工作协调股)
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依法管理全县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研、科技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标准;实施对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宣传内容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宣传和播出工作;具体指导县广播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组织报刊审读,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监听监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全县报纸、期刊、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工作;拟订-度“扫黄扫非”工作行动方案;协调“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开展活动。
(六)人事股
拟订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才建设和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组)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工、青、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总编制内解决。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五、二级机构
(一)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大队长1名(高配正科级),副大队长3名。
(二)岳阳县文物管理所:为正股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三)岳阳县文化馆:为正股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
(四)岳阳县图书馆:为正股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六、其它事项
(一)负责对县广播电视台进行行业管理指导。
(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著作权的管理,以县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七、附则
本规定由岳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岳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
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规定 通知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2011-7-15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