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推进全省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链大招商的若干措施》
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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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省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链大招商的若干措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4号)、《印发<关于加强统筹联动构建大招商格局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8号)、省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文旅产业〔2024〕4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链招商工作,形成“重实效、强执行、抓落实”的产业链大招商格局,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构建产业链招商大格局

1.注重科学创新原则引导。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引导培育独具特色、差异化的文旅产品;坚持新质生产力引导,创新发展文旅新业态、新场景、新消费;坚持盘活存量与换取增量相结合,激活低效闲置资产,打造新增长点;坚持引资与引智并举,既增加有效投资又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2.聚焦产业链重点领域。结合现代文旅业发展趋势和全省文旅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突出文旅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以旅居康养、工业旅游、低空旅行、高品质住宿、房车露营、音视频、数字文旅、文化创意、历史文化街区提质9大重点业态为主,推动文旅产业链大招商。

3.强化部门招商联动。省文旅厅牵头,联合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部门,统筹谋划产业规划编制、招商项目策划包装与重点项目投融资,构建部门协同配合的招商联动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4.分级发布招商项目。鼓励省、市、县、各类示范区、园区着眼“招大引强”,分级分类发布招商项目。省文旅厅要突出“五张名片”,立足打造世界一流产品,科学整合区域文旅资源,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融合,联合相关市州包装发布一批省级重大战略招商项目。市州文旅部门要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着力产业薄弱环节,定期包装发布市级招商项目。县市区文旅部门要分析当地自然资源、民俗风情、区位交通、周边市场等条件,及时推出县级招商项目。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各级各类园区要结合自身优势和潜力,持续推出全产业链招商项目。

5.夯实产业链基础工作。健全完善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链“两图两库两队三池”(产业链全景图、招商线路图,产业链客商库、招商项目库,驻点招商团队、专家顾问咨询团队,人才池、技术池、资金池)基础信息,加强全省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运用。搭建全省文旅项目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简称“项目平台”),实行招商信息一网管理、一网发布。

二、拓展境内外招商引资渠道

6.常态开展境内招商。省文旅厅牵头组织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海南自贸港等地区文旅招商活动。各市州和县市区文旅部门要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组织招商小分队到国内文旅业领军地区、城市、商会、协会、企业等,开展精准招商和叩门招商活动。县市区文旅部门要紧密联系各地湘商、校友,积极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点对点招商活动。

7.全力开展境外招商。充分利用多部门境外活动平台,推进适合本地区资源、政策和产业特色的项目招商。积极利用商会、协会力量开展“以商招商”,拓展境外合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持续开展湖南文旅产业基础、惠企政策的境外宣传推介。

三、强化招商项目全周期服务

8.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省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政策文件。健全文旅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文旅行业文明诚信经营,营造法治规范、“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良好营商环境。

9.全力促进项目签约。各级文旅部门要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活动平台、资源力量,共同促进项目签约。加强与“三类500强”、跨国企业、中国旅游20强等头部企业洽谈对接,推进重大项目签约。聚焦重点领域、业态,强化项目策划和政策优化,推进特色项目签约。挖掘现有投资主体潜力,激发延伸投资项目签约。

10.加快推进项目履约。要分级成立签约项目服务专班,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优化政策,一套推进落地方案”的工作机制,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等不起”和“坐不住”的紧迫感,加快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履约。

11.高效保障项目开工。各级文旅部门要牵头统筹、主动服务,全力做好履约项目开工指导和前期服务工作。要积极沟通规划、交通、生态、发改、住建、市场等相关部门,高效完成规划、环评、用地等立项准备;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强项目对接,推进各级文旅相关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落实,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产品,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四、实行年度工作评价激励

12.实行招商工作年度评价。将文旅招商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年度督查激励。由省文旅厅牵头,按自然年度对市县两级文旅部门招商成效进行评分,总分按相应办法折算后计入当年市县两级文旅工作督查激励得分。对于非因重大经济社会影响未完成年度招商基本任务的单位,不纳入年度评价范畴。

13.实行优秀单位激励机制。在完成年度招商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对于年度评价得分前6名的市州和前20名的县市区,以及入选全省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大会“五个一批”中“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表彰且无重大过失的市州或县市区,省文旅厅授予其年度文旅招商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奖补。

14.建立领导联系推进机制。省文旅厅建立由厅领导牵头、各相关处室负责联系推进市州文化创意旅游产业链招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项目签约、落地开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推进各地招商工作。

15.有序组织招商考核评比。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负责文旅招商工作目标制定、组织实施、统筹调度、督查落实、考核评价等工作。财务处协助做好落地项目到位资金认定等工作。市州和县市区文旅部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提供上季度招商工作相关佐证资料。

16.合理认定投资主体和有效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创意旅游项目,省内各级政府平台及其控股企业投资不纳入本措施认定评价范畴。签约和履约投资机构近三年内不得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投诉造成营商环境恶劣影响事件等其他违法违规事件。

五、营造大招商工作氛围

17.落实责任凝聚合力。各级文旅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文旅招商工作机制,出台年度招商计划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推进路径。要充分凝聚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领军企业、文旅专家等智慧力量,形成全社会共抓文旅大招商的工作合力。

18.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做好文旅项目包装和政策宣传。按照一个手册、一网平台、一套宣传、一系列活动,深入持续营造全面招商、全员招商、全力招商的工作氛围。

19.加强监测提升实效。市州和县市区文旅部门分级登录项目平台,每月、季、年末填报更新当地招商信息。省级项目平台管理部门按季开展招商工作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全省文旅招商工作成效和问题。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