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预算公开(系统)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旅游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岳阳县文化走出去。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三)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六)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七)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系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26人,退休7人,内设10个股室,其中:办公室、法规股、公共服务股(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文物博物股、传媒机构管理股、人事股、财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县文广新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7个,列表如下: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机关
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岳阳县文化馆
岳阳县图书馆
岳阳县文物保护中心
岳阳县旅游开发中心
岳阳县美术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144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1.28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103.6万元,增加了7.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和行政运及正常的工资晋级调资。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41.2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3.6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用于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幅度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41.2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4.42万元,占83.57%;社会保障和就业111.46万元,占7.73%;卫生健康支出51.99万元,占3.61%;住房保障73.4万元,占5.0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25.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6.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16.1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会议会、旅游专项资金、送电影下乡经费、文化事业经费、农家书屋配经费、购书经费、博物馆运行经费、文物保护经费、一元剧场、花鼓戏保护保存、演出专项经费、送戏下乡、剧团传承人工资提标、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扫黄打非经费、旅游执法经费、文化执法监管、旅游管理。其中:会议费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会议开支;旅游专项资金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营销;送电影下乡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送电影下乡村;文化事业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开展文化活动;农家书屋配经费7万元, 用于乡村农家书屋购书及开展读书活动;购书经费14万元,用于图书馆购书;文物保护经费10万元,用于县市省文物保护;博物馆运行经费50万元,用于博物馆日常接待游客活动; 一元剧场5万元,用于一元剧场活动开支; 花鼓戏保护保存19万元,用于花鼓戏保护保存; 演出专项经费37万元,用于平时演出活动;送戏下乡17万元,用于下乡演出惠民活动; 剧团传承人工资提标38万元,用于剧团传承人工资;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方面开支;扫黄打非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文化执法监管40万元,用于对网吧游戏厅及娱乐场所等的监管,旅游管理19万,主要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43万元,比上年减少29.73万元,减少33.72%。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减少了行政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1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降低7.5%。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2万元,拟召开文化旅游会议4次,人数120人,内容为宣传和推广。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培训0次,人数0人,无内容;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本年度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12万元,项目支出316.1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xlsx.doc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