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医院残疾人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县人民医院   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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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医院残疾人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接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58号文件精神,我院被定为岳阳县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残疾人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湖南省残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岳阳县残疾人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喻新亚

副组长:钟正如、兰建军

成  员:周小山、刘  宇、胡岳峰

工作职责:负责残疾人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二、岳阳县残疾人等级评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肢体残疾评定专家:马建国、梅勇、兰建军、杜永果

视力、听力残疾评定专家:周源、蒲道进

言语残疾评定专家:吴小华、刘宇、黄立新、杨红

工作职责:认真学习本专业《残疾评定手册》,按照《残疾评定手册》,接到残联的《残疾人证申请表》后负责对残疾人进行相关检查,收集证据,书写残疾评定表,按标准做出等级评定。因本院条件限制无法鉴定的残疾人建议转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精神类的在岳阳市康复医院)评定。我院暂时只开展肢体、听力、视力、言语残疾评定和部分多重残疾评定(涉及精神类的不评定)。

三、工作流程和细则

1、每周四实施评定工作(法定假日顺延一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3:00-6:00)

2、每周由门诊办负责专家成员派班,准备周四的评定工作。派班专家必须按时出诊。

3、评定当天由残联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到我院门诊办进行对接和指导,残疾人身份确认由残联负责。申请表由门诊办负责验收,按照《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排申请人到对应专家诊室进行评定。同时按标准收取评定费,专家根据残疾人情况进行场检和必要的理化检查(理化检查由专家另外开单收费),收集固定诊断依据,书写鉴定表,按标准做出等级评定,并签名。

4、残疾评定表实施保密原则。专家书写后当天将评定表与相关检查资料一起交门诊办公室。在领导小组会诊后加盖岳阳县人民医院残疾人等级评定专用章。门诊办负责对评定表和检查资料建档保存(评定表复印一份保存),同时负责将评定表原件与残联进行交接。具体工作由胡岳峰同志负责实施。建档同时要形成电脑数据保存,各种数据要经得起上级部门的各种检验和检查。

5、派出评定专家享受一定的劳务补助。

6、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听力障碍者,0-1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2-3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4岁以上人群评定听力残疾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7、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免评定费,其他人员每人90元/次。门诊办负责开出收费单据,并留底复核。

8、对服务态度差、乱收费、不按国家标准评定残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残疾人等级评定工作本着边评定,边完善设备及工作流程的原则推进,请各专家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汇报给门诊办,再统一汇报给残疾人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不断改善工作流程,添置设备,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