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院行政总值班管理工作,加强医院应急管理,保证医疗、生产安全,特制定行政总值班管理制度。
一、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院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安排。
二、凡享受津贴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及所属二级科室负责人,年龄50周岁以下人员,均应参加院总值班;每日安排一名院级领导带班。
三、值班人员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后勤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接到电话,应详细记录时间、内容、对方姓名单位,并及时办理,记录在案。遇重大抢救,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并协助有关科室组织抢救。
四、值班人员遇到重大事件或医疗纠纷,须按照总值班应急处理流程操作,并及时向带班院级领导汇报,协助带班院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五、遇下级协议单位要求院外紧急会诊时,值班人员应及时与医务科长和科主任联系,决定有关科室人员前往会诊,协助抢救。另做好转诊转院的审批手续,次日交送医务科备案。
六、值班人员要按时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擅自请人代岗,违反规定,在周一早交班会上通报批评,并处罚金100元。值班院领导不能出荣家湾县城。
七、值班人员要衣帽整齐。接待患者、家属和来访群众时,要热情、有礼貌,认真负责地解决问题,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则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处理,必要时向带班院级领导汇报。
八、值班人员因故缺勤时或不能参加值班时,必须提前通知院办,并告知换接班人员名单,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负责调换。
九、值班人员要负责当日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物品完好。
(应急处理流程由医务科制定后下发至总值班群备存参考)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