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医〔2018〕1号
岳阳县人民医院
关于兰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民主推荐,院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兰建军同志任院长助理兼门诊办公室主任;
周小山同志任医务科科长(院务会成员);
刘宇同志任医务科副科长兼质控科科长;
吴小华同志任大儿科主任;
刘省荣同志任新生儿科指导主任;
姜兵同志任保卫科科长;
胡庆庆同志任护理部副主任;
杜永果同志任健康体检中心副主任;
罗新龙同志任儿科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试用期一年);
李世友同志任新生儿科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试用期一年);
刘青青同志任病房护士长;
何淑元同志任病房护士长;
邝艾芬同志任消毒供应中心护士长。
免去:
兰建军同志医务科科长职务;
周小山同志安全办主任职务;
刘宇同志临床办主任兼二甲办主任职务;
张少华同志门诊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岳玲同志质控科科长职务;
吴小华同志儿科主任职务;
刘省荣同志新生儿科主任职务;
胡庆庆同志病房护士长职务;
王谦同志保卫科负责人职务;
刘青青同志病房副护士长职务;
何淑元同志病房副护士长职务;
邝艾芬同志消毒供应中心副护士长。
岳阳县人民医院
2018年元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