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三玉等同志工作岗位轮换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医院   2019-03-1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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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医〔2019〕1号

 

关于李三玉等同志工作岗位轮换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反馈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我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定期轮岗,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

李三玉同志不再兼任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红霞同志不再兼任体检中心主任职务;

李大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职务,不再担任人力资源科科长职务;

郭细亮同志任监察室主任职务(报县纪委审批),不再担任后勤科科长职务;

周小兵同志任医务科副科长职务兼临床药学室主任,不再担任药剂科科长职务;

蒋燕同志任人力资源科科长职务,不再担任检验科主任职务;

杜永果同志任院后勤科科长职务,不再担任体检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剑同志任党建办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小燕同志任护理部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专职职工食堂管理),不再担任医保办主任职务;

郭利方同志任医保办主任职务,不再担任护理部副主任职务;

姜兵同志任后勤科副科长职务,不再担任保卫科科长职务;

梅勇同志任骨一科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大外科主任职务;

马建国同志任骨二科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创伤外科主任职务;

 

二O一九年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