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土地整治规划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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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县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20-)文本

 

 

 

 

 

 

 

 

 

 

 

 

 

 

 

 

 

岳阳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十二-

 

 

目            录

 

     5

第一章     6

一、规划任务 6

二、指导思想 6

三、规划原则 7

四、规划依据 7

五、规划期限与范围 9

第二章  规划背景及面临的形势 10

一、岳阳县概况 10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 10

三、土地整治的进展与成效 13

四、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15

第三章  规划战略与目标 17

一、土地整治战略 17

二、土地整治目标 18

第四章  土地整治主要任务 21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 21

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23

三、加大损毁土地复垦与土地生态建设力度 24

四、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26

第五章  土地整治布局 28

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28

二、重点区域土地整治潜力及整治要点 28

三、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安排 30

第六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32

一、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2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32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

一、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管理机制 34

二、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34

三、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34

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5

五、探索完善土地整治的经济运行机制 35

六、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36

七、加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力度 37

 

 

前    言

 

当前,随着岳阳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张,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国家有关土地整治的方针、政策及《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等相关规划,编制《岳阳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

《岳阳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是《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专项规划,是进一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等任务要求的实施性规划,具有公共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双重属性,是指导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手段之一。

本规划经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自批准之开始生效,规划的修改调整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任务

1、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总结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本轮土地整治的意见和措施;

2、结合《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提出的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与建设、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及布局优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任务要求,确定本轮规划战略重点与目标;

3、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调查分析测算全县土地整治潜力,重点对农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以及空间分布等方面进行研究;

4、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结合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合理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点项目,制定土地整治方案;同时提出规划投资与实施计划;

5、开展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评价;

6、从行政、经济及技术等多方面研究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整治,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农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损毁土地复垦,因地制宜的实施土地开发,保证耕地占补平衡与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成效,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岳阳县实际,充分体现和落实“五个统筹”基本要求。

2、依法依规科学规划。按照土地整治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编制规划。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考虑各乡镇发展特色和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因地制宜的确定不同区域土地整治重点和方式。

四、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7)《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3)关于印发《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

(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 号);

(7)《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8)《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号);

(9)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33号);

(10)《湖南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09〕95号);

(11)《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细则》(湘国土资办发〔2009〕24号);

(12)《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210号)。

3、技术规范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

(2)《村镇规划标准》(GBJ50188-2007);

(3)《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试行稿);

(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5)《湖南省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

4、相关规划

(1)湖南省、岳阳市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

(2)《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规划》;

(3)《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4)《岳阳县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5)《岳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

(6)岳阳县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

五、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以2010-为基期-, 2020-规划目标-,2015-为近期目标-。规划范围为岳阳县全域,总面积280983.36公顷。

 

第二章  规划背景及面临的形势

 

一、岳阳县概况

1、自然条件

岳阳县位于湖南省北部,东洞庭湖之滨,位于东经112°44′14″~113°43′35″,北纬28°57′11″~29°38′41″,隶属于岳阳市。北邻岳阳楼区、临湘市,南连汨罗市,东部与平江县和湖北通城县接壤,西靠洞庭湖。岳阳县位于长江中游平原与江南丘陵的交错地带,县境地貌自东北幕阜山余脉向西南东洞庭湖呈阶梯状倾斜。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境内四季分明,严寒酷暑期短。县域内水网密布,主要河流有新墙河、费家河并汇入东洞庭湖。县内已发现矿种24种,主要是石煤、钒、长石、独居石、高岭土、硅砂、铁等。

2、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岳阳县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县域三面环抱着岳阳市区。县城离岳阳市区23.6公里,离长沙125公里,离华中重镇武汉仅210公里,京广铁路临城而过,铁路货场-货运能力为150万吨;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和岳荣新一级公路贯穿县境;荣鹿两条三级公路横跨全县东西,城区往西12公里有500吨级的鹿角码头,顺湖而下水路可通江达海。县城基础设施臻完善,交通四通八达。

岳阳县全县辖20个乡镇(12个建制镇、8个乡),2010-,全县总人口71.76万人,人口密度255.39人/平方公里,其中城镇人口11.79万人,农村人口59.9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93‰。2010-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63亿元,比上-增长22.67%,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4:46:30,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21571元。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

(一)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利用结构

2010-全县土地总面积280983.36公顷,其中:农用地16535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85%,建设用地14800.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27%,其它土地10082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88%。全县已利用土地180160.48公顷,土地利用率达64.12%,其中水域面积占35.28%(土地利用结构见图1)。

 

图1  岳阳县2010-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方式多样,地域差异明显

岳阳县土地类型复杂,土地利用方式多样,依地貌格局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丘陵岗地与平原地区在土地利用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农用地内部结构、建设用地比重、土地后备资源比重及土地开发利用率等方面;岳阳县地貌总体为东部山区,以林地利用为主;中部丘陵、岗地区,以城镇、工矿等建设利用为主;西部平湖区,以东洞庭湖水面为主。

(2)东洞庭湖水面较大,土地利用程度相对较低

2010-岳阳县土地总面积是280983.36公顷,已开发利用180160.48公顷,土地利用率为64.12%。其它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5.88%,其中水域99143.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28%,土地利用率低于岳阳市平均水平。

(3)林业用地和耕地比重大,建设用地比重偏低

在土地利用结构中,以林业用地面积最大,共计89083.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70%,耕地次之,为49041.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5%,二者合计共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15%。土地非农利用率比重不高,岳阳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4800.55公顷,仅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27%。虽然岳阳县近几-加快了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但交通水利用地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仅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0%。

(二)土地整治潜力

1、补充耕地潜力

——农用地整治潜力

岳阳县耕地通过整治道路沟渠,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可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据测算,全县待整理耕地片块总面积44321.93公顷,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273.31公顷。农用地整治潜力主要分布在鹿角镇、麻塘镇、黄沙街镇、新墙镇、筻口镇、新开镇、柏祥镇、中洲乡、长湖乡等。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全县通过对现有农村建设用地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在增加面积的同时,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及布局的优化。据测算,全县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面积2488.62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611.974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主要分布在长湖乡、中洲乡、黄沙街镇、新开镇、鹿角镇、筻口镇、新墙镇等。

——损毁土地复垦潜力

岳阳县待复垦土地主要包括挖损地、塌陷地、压占地。根据调查,全县待复垦土地面积1341.35公顷,其中通过采取整治措施,可以增加耕地338.12公顷。损毁土地复垦潜力主要分布在想思乡、-田镇、毛田镇等。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岳阳县待开发区域包括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荒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裸土地、沙地等。据调查,全县待开发土地面积45698.76公顷,其中宜农未利用地面积4337.71公顷,占待开发总量的9.49%,通过采取整治措施,可补充耕地3484.88公顷。全县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潜力主要分布在筻口镇、长湖乡、新墙镇、黄沙街镇等。

2、耕地增产潜力

岳阳县现有中低产田3.17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4.2%。规划期间,通过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农业生产投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能较大程度的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增加有效耕种面积。通过中低产田改造预计每亩可增产15%左右,则中低产田改造可增加粮食产量3207.75万公斤,按现有的生产状况,相当于增加耕地面积294.88公顷。

3、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

2010-,全县城镇工矿用地1826.27公顷,非农业人口人均用地154.86平方米,超过国家有关标准。规划期间,充分挖潜城镇存量土地,提高存量土地集约化经营,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城镇外延式扩张,减少占用耕地。若将非农业人口人均用地降至100平方米,相当于节约646.95公顷土地。

三、土地整治的进展与成效

岳阳县土地整治工作始于2001-,最初任务是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整治工作的深入,2003-以后,土地整治逐步提升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的重要措施,特别是2006-以后,土地整治围绕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在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扶贫解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1-2010-期间,全县共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73个,项目建设总规模为9468.53公顷,补充耕地数1589.28公顷,总投资规模26409.99万元,土地整理项目31个,建设规模7046.92公顷,补充耕地1169.91公顷,投资14038.92万元;土地开发项目41个,建设规模598.32公顷,补充耕地488.86公顷,投资规模2270.24万元;土地复垦项目1个,建设规模20.82公顷,补充耕地9.58公顷,投资规模为227.94万元。

1、土地整治取得的成效

(1)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确保了粮食产量稳定增长

2001-以来,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589.28公顷,超过同期建设占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面积,实现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2)改善了耕地质量,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

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全县大规模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兴修建排灌沟渠、建成田间道路,经整理的耕地亩均产量提高10%~20%,实现新增粮食产能365万斤。

(3)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农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反哺农村,既满足了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又促进了城乡用地结构优化,促进了区域平衡和城乡统筹发展。

(4)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土地整治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务农收入。“十一五”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农民人均收入-均增加800余元。

(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整治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提高了土地生态涵养能力。通过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直接减少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增强了对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能力,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

2、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耕地占补平衡实现难度加大

经过多-的土地整治,开垦条件好、面积大、易开发的后备资源已被开发利用,剩余的多是零星分散的地块,造成开发整理的地块面积小而分散,开垦条件差,投入成本明显提高。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建设将会继续占用耕地,耕地占补平衡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2)重数量、轻质量,资金投入有待提高

目前,岳阳县土地整治项目的亩均投入不足2000元,这部分投资要想达到“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现高产优质的耕地要求是很难做到的,特别是对开展难度较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行耕地开垦费难以满足需求。

(3)资金投向侧重于耕地开发整理,复垦及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少

土地整治内容既包括耕地的开发复垦整理,也包括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从过去的投资方向上看,土地复垦项目仅有1个,没有涉及居民点整理项目,这对于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保护耕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极为不利。

(4)土地整治的投资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政府投资在土地整治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政府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各种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垦费等等。但是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资金需要量不断加大,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包揽土地整治所需的大量资金。

(5)项目后续管护难度较大

由于土地整治方面国家没有明确统一的工程完工后的后期管护措施,造成了一些工程完工不久就遭到破坏。新建的田间道路坑洼不平,难以正常通行,树木成活率低,衬渠工程出现裂缝不防渗,以及节制闸门被偷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1、土地利用发展态势

近-来,岳阳县经济总量迅速扩张,经济结构大幅调整,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大幅度增长,土地供需矛盾益凸显;耕地后备资源数量有限,耕地占补平衡压力逐步加大,尤其是补充优质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耕地生产能力提高面临更大压力,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2、相关政策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土地整治工作在内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提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要求,明确了土地整治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县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求,为土地整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土地整治法规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3、区域和城镇发展要求

岳阳县未来将大力助推经济建设,区域实现 “一核两圈”的空间发展格局。这就要求岳阳县必须在内涵挖潜的基础上,坚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通过土地整治实践来支撑和实现城镇功能,从根本上破解城镇发展的用地难题。

4、城乡统筹发展要求

当前的土地整治已经由单一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转变,要求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通过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方面引导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从而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形成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进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耕地保护的要求

当前,耕地保护的思路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转变,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以建设促保护。这就要求土地整治,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更加注重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通过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

第三章  规划战略与目标

 

一、土地整治战略

1、战略思想

坚持“全域统筹、重点整治”的发展战略,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2、战略重点

(1)大力推进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用地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集中连片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积极引导建设用地从基本农田保护区退出,促进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与管理;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强灾毁、污染耕地的修复治理。

(2)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布局优化、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各类用地。以 “空心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废弃工矿企业用地整治为重点,适度调整撤并分散的自然村落,适度腾退宅基地,复垦废弃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改造旧村,建设新居,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

 

(3)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坚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通过整治腾出的建设用地,首先要满足项目区内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非农产业发展、自然生态恢复用地需要,调剂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必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管理。通过复垦工矿废弃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合理和高效利用。

(4)积极开展损毁土地复垦,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

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复垦力度,及时复垦自然损毁的土地,努力做到“快还旧账,不欠新账”,完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加强损毁土地复垦监测监管,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5)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通过土地整治,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引导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发展。立足区域特色,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着力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建设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基地。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推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二、土地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提升耕地质量,补充耕地数量,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完善农业及农村基础设施,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明显改善。

 

 

 

 

表1          岳阳县土地整治规划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勾规模

补充耕地面积

农用地整治

损毁土地

复垦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2011-

2015

2011-

2020

2011-2015

2011-2020

2011-2015

2011-2020

2011-2015

2011-2020

2011-2015

2011-2020

2011-2015

2011-2020

13948

26268

102

210

565

1055

20

35

238

446

143

279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耕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实现“田成方、路畅通、渠配套、林成网”,将基本农田建设成为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耕地,稳步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全县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26268公顷,其中到2015-,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3948公顷,基本农田布局适度集中,耕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2010-提高15%以上。

2、耕地质量建设目标

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建设及土壤改良,实现“田成方、路畅通、渠配套、林成网”,加大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到2020-,经整治的基本农田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50公斤以上,耕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8%以上,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3、补充耕地目标

通过农用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保证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到2020-,全县补充耕地不低于1815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1055公顷,损毁土地复垦补充35公顷,宜农未利用地开发补充446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279公顷。

2011~2015-,全县补充耕地不低于966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565公顷,损毁土地复垦补充20公顷,宜农未利用地开发补充238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143公顷。

4、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目标

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协调城乡土地利用,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遵循“以工带农,以城哺乡”的思路,在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的同时,加快小城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建设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提高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建新和拆旧复垦等活动;对部分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位于城镇规划区外废弃的工矿用地等进行整理(复垦),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并将整理(复垦)新增的农用地、耕地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置换用于城镇和农村建设,以促进用地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到2020-,全县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279公顷,到2015-,全县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143公顷。

到2020-,全县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210公顷,到2015-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102公顷。

第四章  土地整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

1、大力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扶持力度,加强基本农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强化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以建设促保护,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将基本农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稳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到2020-,全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2329.36公顷,基本农田布局适度集中。

2、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

按照《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资源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落实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筻口镇、黄沙街镇、新开镇、长湖乡、柏祥镇、杨林乡等乡(镇)优质耕地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本着“保发展,保红线”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科学合理划定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形成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提高聚集效益。规划在基本农田较多、质量较高的筻口镇、黄沙街镇、新开镇、长湖乡、柏祥镇、杨林乡等,划定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到2015-形成3个,到2020-形成6个。

规划期内,加大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的整治力度,积极引导建设用地从基本农田保护区退出,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经费安排方面予以倾斜,优先将农用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等补充耕地经培肥后划定为基本农田,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2020-不少于38049.31公顷。

3、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因地制宜推广中低产田综合治理模式和技术措施,重点加强耕地地力建设、土壤改良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平衡配套施肥、深耕深松、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培肥地力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兴修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灌排能力,完善田间道路工程,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改造农田林网,提高耕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积极防治耕地污染,遏制土壤退化,稳定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全县中低产田比重由64.2%下降到40%,水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抗旱能力大于30天以上,排灌设施配套程度达到90%,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60%,主要粮食作物平均-产量达到13000公斤/公顷。

4、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

积极稳妥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通过优化耕地沟、渠、路、林网配置,调整零星地类,可补充耕地1232.14公顷。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空心村”改造,调整撤并布局分散的农村建设用地,可补充耕地279公顷。加快毁损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通过损毁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175.6公顷。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通过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可补充耕地1692.15公顷。

5、促进土地流转及现代农业发展

促进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共同组建合作社,对土地统一管理,并挂靠龙头企业对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在此基础上,围绕优质稻、花卉苗木、茶叶、南竹、生猪等主导产业,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进一步抓好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县和全省优质稻示范县建设,依靠科技,狠抓品种改良,引导农民采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1、优化城乡空间体系结构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的无序扩张,坚持走内涵挖潜的道路,积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城镇闲散用地进行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加快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提高城镇用地使用效率。建设集约高效的城乡一体化空间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城乡职能、空间布局,规划以“一核两圈”战略模式壮大县城荣家湾镇,培育新墙镇、鹿角镇和麻塘镇三个重点镇,适度发展一般建制镇,积极建设中心村。

2、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乡土文化保护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路网、供水、通电、通讯、广播电视及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改水、改厕、改圈、改灶,逐步实行住宅与圈舍分离,推广沼气等清洁能源,着力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保护和传承地方独特的历史文脉和民俗风情,建设特色魅力新农村。对 “民间故宫”张谷英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相思园爱情文化旅游风景区等实施保护性开发,为传统民俗文化传承发展注入新的内容。

3、稳妥推进村庄土地整治

以村庄规划为引导,对布局分散、闲置和低效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废弃工矿用地进行整治,采取“迁村并点”、“整村搬迁”、“旧村改造”、“城镇社区”等模式,通过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改造旧村,建设新居,逐步引导村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整治时,在合理布局村镇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道路用地后,科学配置农户宅基地,以 “空心村”整治和 “危旧房”改造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针对当前农村建设用地实际占用规模远远超过批准规模的现象,一要控制农户住房占地,二要控制晒场、庭院、附房等用地规模,到2020-,农村建设用地规模较2010-净减少279公顷。

4、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度计划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低效和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合理设置拆旧项目区,进行整理复垦,将整理复垦新增的农用地、耕地等量核定为建新区建设占用的农用地、耕地置换指标。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应优先保证农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以有偿调剂到城镇使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收益,应优先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的拆迁、整理与建设,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到2020-,形成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210.00公顷。

三、加大损毁土地复垦与土地生态建设力度

1、全面实现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坚持损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相结合,编制损毁土地复垦方案,在生产工艺、建设方案中落实损毁土地复垦各项要求。确定的复垦任务纳入生产建设计划,损毁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特别加强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新损毁土地的复垦,减少损毁面积,降低损毁程度。

根据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复垦灾毁土地,减少因自然灾害损毁而流失的耕地数量。

2、加强矿山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设置矿业权,实施矿山准入准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补偿机制,强化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责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创新工矿废弃地复垦的整治模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历史形成的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改进损毁土地复垦的生物及工程措施,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3、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

以耕地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生态型农业生产发展体系,促进传统农业经济向资源型、知识型和网络型的高效持续农业生态经济转型;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土地肥力,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对25度以上的陡坡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退耕还林,对25度以下的坡耕地加强综合治理。

4、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防止土地污染

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改造传统工业,控制工业污染源,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削减有害气体和烟尘排放量,全面加强废水、废气和固体污染物的治理和综合利用。推进村庄整治、绿化与美化,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促进乡村工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实行污染集中控制,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蔓延。建立土地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循环经济,保障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建设用地。采取有效措施对因矿产开采、冶炼及其他工业污染土地进行治理,特别是对持久性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的耕地进行综合治理。

5、推进流域土地整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遵循防治结合、强化治理的基本思路,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科学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鼓励实施荒坡地植树造林、种草等水土保持生物措施,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强新墙河流域的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防止乱征乱占林地,全面控制新的水土流失发生。

四、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1、加强水利工程设施建设

规划期内,以提升水利设施保障能力为建设重点,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及重大水利设施建设等工程,构建完善的综合水利保障体系与城乡防洪屏障,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县水利建设重点工程主要有城镇防洪工程建设、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水土保持等工程;骨干河道重点河段、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的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堤坝、大型排灌泵站等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2、完善农田水利与田间道路设施

坚持集中连片,突出重点,优先安排水源有保障的老灌区改造项目和影响灌区安全运行的病险、渗漏严重的主干渠道、建筑物配套改造等重点工程。狠抓山塘清淤、整修等工程建设,发展塘库、河湖等蓄水方式;采用闸站结合方式提水、引水,通过衬砌渠道或管道送水到田间,减少输水损失。排水工程以疏浚现有河、沟为主,工程布局尽量不打破现有排水体系。

田间道路结合地形地貌及生产方式,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布置,做到少占耕地、少拆农房、不损坏环境和重要建筑及文物,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加强村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推进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进行小城镇、集镇与村庄功能分区,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小城镇、集镇与村庄内部绿化建设,着力改变小城镇、集镇与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第五章  土地整治布局

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依据土地整治潜力、基础设施条件和未来发展要求,考虑地方财政的资金投入能力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将岳阳县土地整治划分为三个重点区域,即环洞庭湖土地综合整治区、长湖—张谷英镇土地综合整治区、云山—-田镇土地综合整治区。

二、重点区域土地整治潜力及整治要点

1、环洞庭湖土地综合整治区

该区域位于岳阳县中部,东洞庭湖东面,包括黄沙街镇、新开镇、筻口镇、新墙镇的全部、麻塘镇、鹿角镇、荣家湾镇的大部、中洲乡、甘田乡、长湖乡、柏祥镇、杨林乡、公田镇的一部分,全区土地面积90654.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26%。

(1)土地整治潜力

区域内待整治土地面积29849.7公顷,补充耕地3866.84公顷,其中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可补充耕地2635.73公顷,农用地整治可补充耕地 773.86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可补充耕地400.93公顷,损毁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56.32公顷。

(2)土地整治方向

区内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数量大,耕地质量好,水源充足,交通便捷,土地利用中“农业产业化”特色明显。目前,区域内农田水利设施陈旧,农业基础条件薄弱,农村居民点布局较分散。规划期内,重点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引导农村建设用地从基本农田保护区退出,促进基本农田集中布局。以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为平台,按照“中心镇—建制镇—中心村”的城乡规划与建设体系,适度调整拆并布局分散的自然村落,合理开发利用腾退的宅基地、废弃地和闲置地,通过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改造旧村,建设新居,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

2、长湖—张谷英镇土地综合整治区

该区域位于岳阳县的中南部,包括长湖乡、柏祥镇、杨林乡、步仙乡、饶村乡、张谷英镇、公田镇的一部分,全区土地面积36562.1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01%。

(1)土地整治潜力

区域内待整治土地面积8711.39公顷,补充耕地潜力915.81公顷,其中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可补充耕地552.51公顷,农用地整治可补充耕地211.73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可补充耕地143.97公顷,损毁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7.61公顷。

(2)土地整治方向

大力提高耕地质量,提高耕地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加大对区内低效林地、荒草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与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流转,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合理开发利用荒草地、低效林地和残次园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注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田生态建设,提高耕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坡改梯和水土保持等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布局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居民点适度集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云山—-田镇土地综合整治区

该区域位于岳阳县的东部低山区,包括相思乡的全部,甘田乡、云山乡、毛田镇、-田镇的一部分,全区土地面积25579.15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10%。

(1)土地整治潜力

区域内待整治土地面积5910.65公顷,补充耕地潜力388.17公顷,其中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可补充耕地62.48公顷,农用地整治可补充耕地106.19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可补充耕地12.57公顷,损毁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206.93公顷。

 

(2)土地整治方向

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农田产出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对因矿业活动和生产建设活动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新损毁土地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进行重点整治,恢复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灾毁、污染耕地的修复治理。

三、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安排

1、项目类型与分布

规划期内,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73个,建设总规模36355.82公顷,补充耕地3448.60公顷。其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8个,建设总规模32329.36公顷,占建设总规模的88.97%,补充耕地1232.14公顷。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25个,建设总规模2207.11公顷,占建设总规模的6.07%,补充耕地1692.15公顷。土地复垦项目10个,建设规模768.92公顷,占建设总规模的2.12%,补充耕地175.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6个,建设规模186.53公顷,占建设总规模的0.51%。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14个,建设规模843.9公顷,占建设总规模的2.32%,补充耕地261.74公顷。 

(1)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全县共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18个,建设总规模32329.36公顷,补充耕地1232.14公顷。其中,环洞庭湖重大工程2期、黄沙街镇4个、鹿角镇2个,柏祥镇、新墙镇、长湖乡、甘田乡、筻口镇、公田镇、麻塘镇、-田镇、步仙乡、中洲乡各1个。

(2)土地复垦项目

全县共安排土地复垦重点项目10个,建设规模768.92公顷,补充耕地175.6公顷。其中,相思乡、-田镇各3个、毛田镇2个、甘田乡、云山乡各1个。

(3)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全县共安排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25个,建设总规模2207.11公顷,补充耕地1692.15公顷。其中,鹿角镇5个、新墙镇、黄沙街镇、长湖乡各4个,柏祥镇3个,中洲乡2个,新开镇、杨林乡、筻口镇各1个。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

全县共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重点项目6个,建设规模186.53公顷。其中新开镇、荣家湾镇、张谷英镇、云山乡、鹿角镇、新墙镇各1个。

(5)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全县共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14个,建设规模843.9公顷,补充耕地261.74公顷。其中,长湖乡、杨林乡各2个、新开镇、黄沙街镇、鹿角镇、新墙镇、饶村乡、步仙乡、甘田乡、麻塘镇、柏祥镇、公田镇各1个。

2、重点项目时序安排

根据项目本身的基础条件和实施的难易程度,对项目实施的时序进行统筹安排。近期主要实施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的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能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地方政府和公众参与积极性高,资金来源有保障,对整个规划实施起示范作用的项目,远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重点项目的实施,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

1、近期安排(2011-2015-)

2011-2015-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5个,建设总规模17841.54公顷,补充耕地1649.72公顷,其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3个,建设规模15760.06公顷,补充耕地532.28公顷;土地复垦项目7个,建设规模506.92公顷,补充耕地123.2公顷;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16个,建设规模1044.09公顷,可补充耕地811.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3个,建设规模102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6个,建设规模428.47公顷,补充耕地137.01公顷。

2、远期安排(2016-2020-)

2016-2020-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8个,总建设规模18494.28公顷,补充耕地1798.87公顷,其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5个,建设规模16569.3公顷,补充耕地699.85公顷;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9个,建设规模1163.02公顷,可补充耕地880.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3个,建设规模84.53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8个,建设规模415.43公顷,补充耕地124.73公顷。

第六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一、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建设需投资153037.39万元,其中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需投资117637.31万元,占重点项目总投资的76.87%;损毁土地复垦重点项目需投资1988.95万元,占重点项目总投资的1.30%;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重点项目需投资13226.21万元,占重点项目总投资的8.64%;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需投资17004.59万元,占重点项目总投资的11.11%;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重点项目需投资3180.34万元,占重点项目总投资的2.08%。

2、资金来源与筹措

按照现有的政策,可以整合五个方面的资金来投入土地整治。一是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二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三是各类涉农资金;四是社会资金;五是财税和金融支持。规划期间通过执行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进一步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能够保证本次规划的顺利实施。

3、实施计划

根据规划任务与项目安排的实施时序及投资估算,2011-2015-投入资金69381.4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5.34%;2016-2020-投入资金83655.9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4.66%。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

规划期内,通过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448.60公顷,同时,耕地质量、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高产、稳产农田的比重将大幅度增加。全县耕地-均净增产出17261.18万元,其中补充耕地-均净增产出5253.18万元,原有耕地-均净增产出12008万元。

2、社会效益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的实施,实现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稳定农业产能,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过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土地适度集中提高规模经营和产业化水平,便于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基础支撑;通过对农村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利于农民安居乐业;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可以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和人地矛盾,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创造条件。

3、生态效益

规划期内,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可显著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过土地翻耕、疏松表土,完善灌排设施,可改善土壤的水、热状况,促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促进土壤有机质的分解、转化,提高土壤肥力;通过对农村“脏、乱、差”的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人居环境,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在开展土地整治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造成的“三废”污染、景观破坏和生态扰动等不利影响,但通过采取工程防护、生态修复等措施,可以减轻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土地整治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应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各类与土地整治相关的工作任务及资金,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农村公路建设等进行有机整合,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

二、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在土地整治可行性研究阶段,需编制土地权属管理方案,确定土地权属管理程序、方法和技术标准。运用调查、勘测、评估等各种手段,准确摸清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包括宗地的数量、类型、质量,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等情况,同时明确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土地整治效益的分配方案。收益权人主要包括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投资主体等,收益权调整与分配方案的制定要遵循公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通过收益权人自愿协商、谈判而达成一致,鼓励补充耕地依据就近原则,归属原经济组织耕种,同时完全保留各收益权人的退出权。建立健全土地权益纠纷调处机制,优先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开展整治后的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土地数量、质量、用途、权属界线等发生改变的,应及时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和办理变更登记,建立新的地籍档案,确保产权清晰、界线明确、面积准确、界址清楚,保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

三、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鼓励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规模经营,推进土地流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和流转。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市场,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优先安排整治项目增减挂钩指标。对项目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应优先保证农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以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偿调剂到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使用。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地块所产生的土地收入应优先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的拆迁、整理与建设,返还额度不得低于同等数量新增建设用地所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农土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税费的总和。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管理台账,详细记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所涉及地块的位置、面积、地类、实施情况等内容,并及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更新。

五、探索完善土地整治的经济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和部门资金整合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和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土地整治投融资机制。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资金集中起来,作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另外地方财政补贴、土地增值税和土地收购储备经营收入可提取适当比例纳入专项资金,统筹利用其他各类涉农资金,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除政府资金外,还可开辟银行贷款、工程建设企业垫资、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投资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市场化运作原则,确定政府、投资者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投资主体得到合理回报,进而形成投资与受益的良性循环,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与投资回报机制,推进土地整治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六、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1、加强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

遵循统一指挥、责权对应、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原则,成立土地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土地、农业、水利、环保、建设、财政等部门之间及项目区内的干群关系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立规章制度,做好组织可行性研究论证、规划设计编制、项目实施监管、验收及信息报备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2、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的监管制度

一要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监管制度。要明确各级相应的监管责任,建立实施进度的常报告制度、重大问题专门报告制度以及偏差纠正制度,实施项目备案,数据报送、专项稽查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二要加快建立土地整治动态监测系统。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土地整治项目的信息平台,对土地整治实施全面、全程有效监管,并运用遥感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效率和水平。三要及时开展绩效评估。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对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并注重考核结果的激励运用,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土地整治资金分配、计划下达和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等相挂钩,强化土地整治的激励约束机制。

3、提高项目规划设计水平,严格规范变更行为

严把规划设计关,严格挑选规划设计单位,选择设备齐全、优良,人员业务精、能力强、工作负责的单位参与调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并加强对这些单位的培训、指导。规划设计技术单位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应充分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征得项目区大多数农户同意,做到规划设计符合实际,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编制形成的规划设计成果要按照自查、初审、专家会审层层把关的原则进行,确保设计成果科学、合理。严格控制规划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同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县统一的土地整治数据库系统,便于对项目立项、实施、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管理。

4、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一是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提高对土地整治工程后期管护的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对项目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加强对项目区周围管护工作的宣传,成立专业化的工程后期管护服务队伍,建立良性运行机制,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搞好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二是制定与项目后期管护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从政策上更好的推进后期管护工作;三是建立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将大部分后期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实现“市县扶持一块、乡镇列支一块、有偿服务收取一块”的办法筹措资金。

七、加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力度

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查询窗口,随时接受公众查询,规划方案、项目安排、管理制度、实施措施、-度计划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广大群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

 

附      表

附表一                        岳阳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0-)                  单位:公顷

地     类

面积

占全县土地比例

占一级

地类比例

土地总面积

280983.36

100.00 

--

农用地

农用地合计

165359.93

58.85

100.00 

耕地

49041.93

17.45

29.66

园地

4071.50

1.45

2.46

林地

89083.52

31.70

53.87

草地

3168.92

1.13

1.92

其他农用地

19994.06

7.12

12.09

建设

用地

建设用地合计

14800.55

5.27

100.00

城乡建设

用地

城镇用地

1227.77

0.44

8.30

农村居民点

10712.96

3.81

72.38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98.50

0.21

4.04

交通水利用地

1686.81

0.60

11.40

其他建设用地

574.51

0.20

3.88

其他

土地

其他土地合计

100822.88

35.88

100.00

水域

99143.64

35.28

98.33

自然保留地

1679.24

0.60

1.67

 

附表二                           岳阳县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乡镇

 

名称

农用地整治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废弃土地复垦潜力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可整治的农

用地规模

可补充耕

地面积

潜力

系数

耕地质量

提高程度

可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规模

可补充耕地面积

潜力

系数

可复垦的损毁土地

可补充耕地面积

潜力

系数

可开发宜

农面积

可补充耕地面积

潜力

系数

岳阳县

44321.925

1273.305

0.029 

1级

2488.62

611.97

0.25

1341.35

338.12

0.25 

4337.71 

3484.88 

0.8034 

荣家湾镇

936.5026

18.447

0.038 

1级

 

 

 

 

 

 

34.05 

26.85 

0.7886 

筻口镇

4577.089

175.758

0.021 

1级

243.96

48.79

0.2

 

 

 

699.75 

562.68 

0.8041 

甘田乡

1460.7329

29.942

0.029 

1级

79.19

19.8

0.25

87.85

13.15

0.15 

 

 

 

公田镇

1865.2579

53.163

0.019 

1级

105.15

26.29

0.25

1.32

0.79

0.60 

37.52 

29.87 

0.7960 

毛田镇

938.3209

17.358

0.019 

1级

8.05

1.2

0.15

206.14

55.9

0.27 

45.77 

36.97 

0.8077 

云山乡

1012.7128

19.338

0.028 

1级

 

 

 

169.2

20.97

0.12 

13.52 

10.89 

0.8056 

相思乡

1655.9455

45.87

0.028 

1级

 

 

 

421.82

117.53

0.28 

3.44 

2.79 

0.8110 

张谷英镇

855.1191

23.683

0.030 

1级

13.56

2.03

0.15

17.87

10.72

0.60 

52.73 

42.45 

0.8052 

饶村乡

755.5185

22.44

0.019 

1级

58.31

14.58

0.25

15.5

9.3

0.60 

36.25 

29.63 

0.8172 

-田镇

2818.5003

52.14

0.023 

1级

103.5

15.53

0.15

354.16

60.32

0.17 

61.65 

49.48 

0.8026 

杨林乡

2623.3746

59.554

0.028 

1级

107.45

26.86

0.25

0.22

0.13

0.59 

61.61 

48.99 

0.7952 

步仙乡

2134.8184

59.136

0.032 

1级

115.56

28.89

0.25

3.4

2.04

0.60 

112.20 

90.77 

0.8090 

柏祥镇

2859.4632

90.354

0.030 

1级

156.89

47.07

0.3

0.85

0.51

0.60 

378.96 

302.97 

0.7995 

长湖乡

2906.2198

88.055

0.031 

1级

409.84

122.95

0.3

 

 

 

497.81 

402.16 

0.8079 

新墙镇

2131.9617

65.021

0.038 

1级

159.45

31.89

0.2

 

 

 

442.77 

356.87 

0.8060 

黄沙街镇

3827.4533

143.913

0.028 

1级

331.84

82.96

0.25

54.21

40.18

0.74 

543.83 

439.92 

0.8089 

中洲乡

2911.9035

81.246

0.032 

1级

58.42

8.76

0.15

0.31

0.19

0.61 

111.64 

88.57 

0.7933 

鹿角镇

3131.1918

98.945

0.033 

1级

157.6

39.4

0.25

 

 

 

476.66 

377.81 

0.7926 

麻塘镇

1399.5168

45.628

0.024 

1级

132.83

33.21

0.25

8.5

6.39

0.75 

204.82 

165.02 

0.8057 

新开镇

3261.1359

77.946

0.021 

1级

247.03

61.75

0.25

 

 

 

522.74 

420.18 

0.8038 

湖管系统

259.1864

5.368

0.020 

1级

 

 

 

 

 

 

 

 

 

附表六                          岳阳县土地整治重点区域情况一览表 

区域编号

所辖乡镇

所辖行政村

环洞庭湖土地综合整治区

中洲乡

红旗村、白沙村、义合村、宝塔村、天灯村、铜盆村、中洲垸水委会、枫亭村、仁义村、金山村、大明村、清镜村、兴旺村

鹿角镇

滨湖村、岳武村、杨茂村、鹿角村、农科村、共同村、星火村、寿桥村、大同村、大成村、高丰村、华群村、葵花村、牛皋村、济美村、建新村、忠信村、东庄村、幸福村、青莲村、三塘村、文发村、五爱村、富强村、金星村、群合村、文发村、周谢村、三义村、群力村、先锋村、友爱村

荣家湾镇

孙午村、街赵村、城南村、枫桥村、东方村、-西村、-东村、许胜村、群兴村、跃进村、六合村、兰塘村、、株树村、沿河村

黄沙街镇

黄沙街镇林场、黄沙街镇茶场、九源村、群乐村、大众村、金光村、建设村、黄秀村、双义村、福堂村、大联村、滨湖村、再茂村、坪中村、苍田村、坪桥村、树德村、周冲村、黄金村、先锋村、存仁村、青山村、新堤村、天然村、杨源村、高塘村、玉华村、廖山村、余兰村、光华村、作新村、新民村、红卫村、友义村、新华村、栏河村、

新墙镇

植山村、方杨村、桃源村、红光村、双枫村、先锋村、上游村、清水村、周邓村、袁岭村、寺塘村、进塘村、联河村、老街居委会、沙河村、燎源村、板桥村、金桥村、高桥村、双港村、水库村、草岭村、松源村、毛杨村、四义村、大桂村、前进村

新开镇

古港村、兴隆村、永安村、方园村、新开村、船山村、上文村、毛力村、胜天村、共和村、岳阳县纸厂试验基地、马山村、团山村、印山村、高垅村、画眉村、龙湾村、杨华村、大马村、枫树村、车塘村、双雁村、、大源村、大塘村、七星村、湛港村、云天村、常山村、李伏村、兴安村、硃砂村、马店村、青岗村、小源村、香严村、、杨柳村、卫星村、九龙村、万福村

麻塘镇

洞庭村、畔湖村、北湖村、大塘村、春风村、万垅村、新建村、应垅村、大坳村、金山村、永和村、牌头村、八景村、塘内村、东风村、横塘村

筻口镇

九峰村、游港村、漆市村、西游村、南源村、老街村、东游村、清潭村、四兴村、牌头村、大堤村、朱仑村、刘本村、中安村、克敬村、沙南村、大元村、新安村、世庠村、山上村、均安村、中洲村、潼溪村、中心村、井塘村、锹塘村、大塘村、和平村、刘桂村、三港村、梅花村、李何村、新庄村、大柳村、筻口村、、仙安村、明星村、桥埠村、沙坡村、仙安村、大柳村、、中湖村、花坪村、莲塘村、移山村、小塘村、小溪村、三联村、邓桥村、笔架村、保安村、鲁受村、燎原村、西冲村、双港村、熊市村、洲上村、郭家村、界岭村、新塘村

甘田乡

飞云村、石姑村、一心村、高桥村、五星村、东升村、枧田村、甘田村、刘泗村、戴家村、横铺村、港口村

长湖乡

大仙村、旱坪村、塅潘村、长湖乡林场、光荣村、新许村、白羊村、邓宗村、长湖村、新桥村、断塘村、长征村、魏庆村、京广村、高家村、三闾村、双联村、农科村、凌云村、三友村

柏祥镇

敖家村、松岭村、十步村、光明村、黄珍村、大湖村

杨林乡

付朝村、白泥村、张坪村、龙潭村、杨林村、沙陂村、红阳村、沈塘村、杨林油茶场

公田镇

祯祥村、彭昌村、塘田村、全福村、向佳村、晏冲村、杨塅村、长安村

长湖-张谷英镇土地综合整治区

公田镇

公田村、河东村、黄田村、杨塅村、、饶港村、熊山村、栗山村、媳岭村、芳山村、大村、板桥村、马元村、东淇村、梅洞林场

长湖乡

龙头村、松山村、自强村、高家村、湖头村、范家村、胡山村、三红村、宏图村、天龙村、燎原村、义门村、民主村、长湖乡林场

柏祥镇

桂林村、文付村、金咀村、大姚村、窑岭村、付义村、伏太村、明淑村、柏祥村、赵李村、蒋渭村、万寿村、中村村、谢全村、俄咀村、周庆村、四知村、分水村、柏祥镇林场

步仙乡

柘山村、石美村、狮山村、辛淑村、五关村、胡兴村、应祥村、付胜村、召保村、关山村、松溪村、安山村、狮形村、东岳村、胜利村、广福村、泉冲村、北斗村、石龙村

张谷英镇

兰陵村、寺湾村、十美村、张谷英村、延寿村、大桥村、师堂村

杨林乡

平和村、城山村、杨林乡林场、杨林乡油茶场、聚云村、王安村、兰田村、麻洞林场、鲁丑村、兰泽村、马村、姑桥村、琴田村、白水村、福冲村、溪源村、崩山村、立塘村、世隆村、谷太村

饶村乡

中流村、伍相村、江南村、大峰村、双石村、花园村、居公村、清水村、李汉村

云山—-田镇土地综合整治区

甘田乡

李村、羊楼村、伞把村

云山乡

文洞村、永兴村、云村、西台村、谢山村、云山村、联合村、杨村、陈洞村、谢山村、文昌村、田坳村、长仑村

毛田镇

孟城村、白水村、邹塅村、杨家村、桃洞村、英桥村、彭庄村、芭蕉村、界头村、八斗村、黄金村、高昌村、育英村、染坊村、港堤村、水圳村、南冲村、廖村、毛田镇林场、八宝村、水源村、南庙村

相思乡

牛形村、志元村、中毛村、刘家村、石门村、桥头村、方塘村、中道村、芙蓉村、九龙村、朝西村、西港村、积谷村、黄中村、东港村、河山村、凤凰村、巴家山林场、杨山村、同乐村、杨塅村、李塅村、卢塅村、大冲村、相思村、长洞村、竹峰村、双坡村

-田镇

国庆村、赵洞村、稻田村、东元村、王塅村、福洞村、大界村、杨林村、陈福村、上庄村、半洞村、余家村、邓谷村、马家村、文昌村、大陂村、毛家村、苏塅村、茂田村、口前村、上坪村、谢家村、何塅村、改港村、江先村、钟山村、大坪村、金塘村、柏树村、钟山村、花苗村、白石村、-田镇林场、韩塅村、红光村

 

附表七                              岳阳县土地整治项目表               单位:公顷,万元

项目类型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范围

项目类型

建设

规模

新增

耕地

投资

规模

建设期限

土地复垦

项目

1

相思乡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相思乡

灾毁复垦

109.43

60.1

220.4

2011

2

甘田乡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甘田乡

灾毁复垦

57.66

0

103.61

2011

3

毛田镇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毛田镇孟城村

灾毁复垦

76.14

23.9

121.58

2011

4

-田镇等二个镇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田镇等二个镇

灾毁复垦

53.99

0

109.86

2011

5

云山乡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云山乡

灾毁复垦

69.2

2.97

144.5

2011

6

毛田镇孟城村等三个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

孟城村等三个村

灾毁复垦

45.5

17.23

218

2011

7

相思乡河山等五个村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相思乡河山、西港、石门、朝西、李段村

灾毁复垦

95

19

285

2011-2015

8

相思乡中毛等六个村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相思乡中毛、牛形、志元、九龙、芙蓉、双坡村

灾毁复垦

102

20.4

306

2011-2015

9

-田镇苏段等五个村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田镇苏段、大洲、湾头、刘庙、稻田村

灾毁复垦

87

17.4

261

2011-2015

10

-田镇韩塅等四个村灾毁耕地复垦补助资金项目

-田镇韩塅、红光、钟山、文昌村

灾毁复垦

73

14.6

219

2016-2020

小计

 

 

 

768.92

175.6

1988.95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1

鹿角镇金星村等四个村土地开发

金星村、三义村、富强村、群合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25.54

21.03

150.27

2011-2012

2

筻口镇井塘村土地开发

筻口镇井塘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9.08

7.51

56.29

2011-2012

3

新墙镇松源村片土地开发

新墙镇松源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9.8

16.76

123.69

2011-2012

4

中洲乡清镜村土地开发

中洲乡青镜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2.92

11.16

88.69

2011-2012

5

中洲乡红旗村土地开发

中洲乡红旗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9.78

8.26

39.06

2011-2012

6

柏祥镇柏祥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

柏祥镇柏祥村、蒋渭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28.29

24.25

175.9

2011-2012

7

杨林乡世隆村土地开发

杨林乡世隆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7.5

6.47

48.48

2011-2012

8

长湖乡三闾村土地开发

长湖乡三闾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6.46

11.27

83.99

2011-2012

9

黄沙街镇新民村土地开发项目

黄沙街新民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20.33

19.61

58.72

2011-2015

10

黄沙街镇大众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大众村、群乐村、九源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50

107.32

1200.56

2011-2015

11

黄沙街镇余兰村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余兰村、新民村、友义村、光华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223.39

161.04

1650.35

2011-2015

12

黄沙街镇建设村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黄沙街镇建设、金光、大众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71

56.8

383.4

2011-2015

13

鹿角镇滨湖等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鹿角镇滨湖、岳午、大同、共同和星火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02

81.6

550.8

2011-2015

14

鹿角镇金星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鹿角镇金星、三义和文发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96

76.8

518.4

2011-2015

15

鹿角镇富强等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鹿角镇富强、五爱、东庄、济美和青莲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21

96.8

653.4

2011-2015

16

柏祥镇万寿等五村土地开发项目

柏祥镇万寿、蒋渭、柏祥、中村、伏太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31

104.8

707.4

2011-2015

17

鹿角镇富强村等8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鹿角镇富强村、葵花村、寿桥村等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60.74

53.77

212.01

2016-2020

18

新开镇等2个镇10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杨柳村、万福村、老街居委会、联河村、袁岭村、上游村、九龙村、红光村、七星村、双枫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438.27

306.04

3000

2016-2020

19

柏祥镇俄咀村等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俄咀村、谢全村、周庆村、蒋渭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211.23

158.5

1320.06

2016-2020

20

新墙镇松源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松源、进塘、红光、上游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50.9

40.72

274.86

2016-2020

21

新墙镇水库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水库、高桥、金桥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70.2

56.3

337.8

2016-2020

22

新墙镇前进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前进、四义、大桂、草岭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58.3

46.64

279.84

2016-2020

23

长湖乡白羊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白羊、旱坪、湖头、断塘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90.7

72.56

435.36

2016-2020

24

长湖乡自强等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自强、宏图、天龙、胡山、高家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70.15

56.12

336.739

2016-2020

25

长湖乡京广等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京广、长征、三闾、双联、魏庆村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112.53

90.02

540.14

2016-2020

小计

 

 

 

2207.11

1692.15

13226.2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1

步仙乡等二个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步仙乡关王村、拓山村、杨林乡龙潭村

土地综合整治

57.07

1.1414

145.28

2011

2

甘田乡石姑等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甘田乡石姑村等5个村

土地综合整治

57.13

1.1426

164.65

2011

3

黄沙街镇中乔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黄沙街镇中乔村、群乐村、红卫村

土地综合整治

29.99

0.5998

87.17

2011

4

鹿角镇等二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鹿角镇、中洲乡等镇

土地综合整治

88

1.76

150

2011

5

公田镇等五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公田镇等五个乡镇

土地综合整治

97.53

1.9506

280.02

2012

6

-田镇等五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田镇等五个乡镇

土地综合整治

86

1.72

271.95

2012

7

麻塘镇等五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麻塘镇等五个乡镇

土地综合整治

92.76

1.8552

275.01

2012

8

黄沙街镇高塘村等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黄沙街镇高塘村等5个村

土地综合整治

279.69

5.5938

600.69

2012

9

鹿角镇滨湖村等二十七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鹿角镇滨湖、岳午、共同、大同、星火、葵花、中信等27个村

土地综合整治

1393.42

27.8684

4398.84

2012

10

中洲乡、黄沙街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中洲乡仁义等5个村、鹿角镇兴华、兴民等19个村

土地综合整治

1638.97

32.7794

5296.61

2011-2015

11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第一期

中洲乡、黄沙街镇、鹿角镇、城关镇

土地综合整治

8683.3

390.7485

28900.65

2011-2015

12

新墙镇前进等八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前进、大桂、四义、桃源、松源、马形、毛杨、草岭

土地综合整治

1300.2

26.004

4290.66

2011-2015

13

筻口镇游港等14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游港、九峰、漆市、梅花、移山、莲塘、李何、三港、新庄、中湖、桥埠、明星、西游、东游

土地综合整治

1956

39.12

6454.8

2011-2015

14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第二期

麻塘镇、新开镇、新墙镇、筻口镇、杨林乡、公田镇、甘田乡

土地综合整治

15333.3

613.332

61408.67

2016-2020

15

黄沙街镇存仁村等五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黄沙街镇存仁村、青山村、新堤村、天然村、高塘村

土地综合整治

355.6

24.892

1413.51

2016-2020

16

黄沙街镇存仁村等四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黄沙街镇金光村、大众村、九源村、拦河村

土地综合整治

328.7

23.009

1306.19

2016-2020

17

柏祥镇等二个乡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柏祥镇、步仙乡

土地综合整治

308.8

21.616

1227.48

2016-2020

18

长湖乡双联等七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长湖乡义门村、三友村、三红村、胡山村、燎原村、双联村、宏图村

土地综合整治

242.9

17.003

965.13

2016-2020

小计

 

 

 

32329.36

1232.14

117637.31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1

长湖乡新桥村等20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新桥村、龙头村、魏庆村、范家村、长征村、京广村、光荣村、邓宗村、高家村等20个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120

28.65

2,418.00

2011-2015

2

新开镇云天村等2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云天村、卫星村、青岗村、湛港村、云天村等25个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40

16.32

806.00

2011-2015

3

黄沙街镇存仁村等20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存仁村、青山村、新堤村、杨源村、玉华村等20个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90.85

30.65

1,830.63

2011-2015

4

杨林-柏祥镇光明村等30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光明村、桂林村、文付村、金咀村、松岭村、敖家村、世隆村、沈塘村等30个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90.65

28.74

1,826.60

2011-2015

5

鹿角镇五爱村等1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五爱村、富强村、三义村、三塘村、幸福村等15个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52.43

19.82

1056.4645

2011-2015

6

新墙镇毛杨村等1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毛杨村、四义村、大桂村、马形村、松源村、水库村等12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34.54

12.83

695.981

2011-2015

7

饶村乡花园村等9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花园村、居公村、双石村、大峰村、清水村、江南村、饶村村、莲花村、敏港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33.76

9.3

680.264

2016-2020

8

步仙乡关王村等1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关王村、石龙村、北斗村、安山村、松溪村、应祥村、付胜村、召保村、狮山村、胡兴村、柘山村、石美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64.4

16.33

1,297.66

2016-2020

9

甘田乡港口村等7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港口村、戴家村、东升村、砚田村、高桥村、横铺村、甘田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40.48

10.6

815.67

2016-2020

10

麻塘镇永和村等8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永和村、大坳村、牌头村、八景村、谢垅村、塘内村、东风村、横塘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30.96

8.87

623.84

2016-2020

11

长湖乡民主村等8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民主村、义门村、三友村、三红村、胡山村、燎原村、双联村、宏图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117.79

44.3

2,373.47

2016-2020

12

柏祥镇谢全村等8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谢全村、俄咀村、四知村、分水村、周庆村、赵李村、蒋渭村、万寿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59.35

19.86

1,195.90

2016-2020

13

公田镇向佳村等7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向佳村、全福村、祯祥村、袁昌村、晏冲村、杨村、彭昌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42.12

7.95

848.72

2016-2020

14

杨林乡鲁丑村等7个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鲁丑村、兰田村、玉安村、兰泽村、聚云村、和平村、龙潭村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26.57

7.52

535.3855

2016-2020

小计

 

 

 

843.9

261.74

17004.59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1

岳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荣家湾镇等

增减挂钩

33.8

15.1

576.29

2011

2

张谷英镇、荣家湾镇等六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新建村、红卫村、红卫村、界岭村、三友村、聚云村、北湖村

增减挂钩

35.58

16

606.639

2011-2015

3

新开镇、麻塘镇、筻口等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新开镇、麻塘镇、筻口镇

增减挂钩

32.62

14.65

556.171

2011-2015

4

鹿角镇、荣家湾镇、中洲乡等三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荣家湾镇、鹿角镇、中洲乡

增减挂钩

22

11.2

375.1

2016-2020

5

云山乡、毛田镇、相思乡、-田镇等四个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云山乡、毛田镇、相思乡、-田镇

增减挂钩

31.01

14.68

528.7205

2016-2020

6

新墙镇、黄沙街镇、长湖乡等四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新墙镇、黄沙街镇、长湖乡、柏祥镇

增减挂钩

31.52

15.34

537.416

2016-2020

小计

 

 

 

186.53

86.97

3180.34

 

 

合计

 

 

 

36335.82

3448.60

1530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