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本制度。
一、舆情把握机制。局党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进行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对舆情涉及到的应及时进行回复。
二、分析研判机制。由专人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应急预警机制。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股室和做好应对准备。
四、应对处置机制。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网络舆情报局分管领导,并快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体的认同和支持,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五、总结评估机制。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
岳阳县规划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证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并由行政机关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发布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及时、准确、一致、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应当在政府门户网上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的政府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应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两个以上部门联合产生的信息,应有两个部门的签字。对于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发文产生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单位申请获取该信息。
第六条所发布的信息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其中任何一个单位公开该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由局纪检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