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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环境监测站2015年预算说明
来源:县环保局   2015-07-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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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15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本着收入真实完整、支出准确规范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我单位编制了2015年本级部门预算,现将预算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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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负责对全县各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督监测。
  2. 负责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降水、空气、噪声、渣、土壤、降尘、放射性等环境要素的常规性监测。
  3. 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
  4. 对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技术仲裁,参与辖区内的污染事故处理。
  5. 参与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受上级监测部门安排负责东洞庭湖鹿角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2015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2015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2014年的决算情况并综合考虑相关的增减变动因素安排;且坚持统筹预算内外财力、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安排在保证人员经费的基础上向提高监测能力确保监测质量倾斜。

    1、2015年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2015年我站预算收入总额为2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3.6万元,2015年我站预算支出总额21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01万元,公用支出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7万元,项目支出72.12万元。

    2、收入总额及分类

    (1)财政拨款213.6万元,包括财政一般预算拨款143.6万元,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

        3、支出总额及分类

2015年预算支出总额213.6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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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县环境监测站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