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8-23
岳阳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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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岳阳县环境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县环境保护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落实国家和省、市减排目标。组织实施本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本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对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地方问题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股室12个:办公室、规财股、人事股、总量股、生态股、环评股、信息中心、法制股、水、土、气股、工会;二级机构2个: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本单位所属2个二级机构,没有独立预决算,因此2018年度部门决算为环保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环境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总收入决算2448万元,比上年(1665万元)增加了47%。总支出244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为环保监测大楼五家单位物业管理费)。收入增加主要是增加了2018增补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解决铁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30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第三方监测费50万元、全国污染普查工作经费150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135万元、解决公田镇铀矿区水冶管理工程费用70万元、解决张谷英镇金矿区水毁恢复工程费用50万元、2018年第一批争取国家重点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8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中央环保督查经费、工资提标奖励性绩效发放、全国污染普查及县级污染治理项目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2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为环保监测大楼五家单位物业管理费),财政拨款收入占全年收入的97.6%,其他收入占全年收入的2.4%。收入比上年(1665万元)增长了47%,主要是增加了2018增补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解决铁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30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第三方监测费50万元、全国污染普查工作经费150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135万元、解决公田镇铀矿区水冶管理工程费用70万元、解决张谷英镇金矿区水毁恢复工程费用50万元、2018年第一批争取国家重点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8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万元,项目支出744万元,基本支出占全年支出的69.6%,项目支出占全年支出30.4%。按功能项目分,其中:节能环保--行政运行86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9.7万元、环境保护宣传1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87.5万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50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96.3万元、水体7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5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20万元、环境监察执法10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2018增补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解决铁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30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第三方监测费50万元、全国污染普查工作经费150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135万元、解决公田镇铀矿区水冶管理工程费用70万元、解决张谷英镇金矿区水毁恢复工程费用50万元、2018年第一批争取国家重点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8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90万元,占全年收入97.6%,比上年增加了4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0万元,占全年支出97.6%,比上年增加了4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2018增补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解决铁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30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第三方监测费50万元、全国污染普查工作经费150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135万元、解决公田镇铀矿区水冶管理工程费用70万元、解决张谷英镇金矿区水毁恢复工程费用50万元、2018年第一批争取国家重点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8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9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4%。用于基本支出17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9%,项目支出68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75%。

按功能分类如下:节能环保--行政运行86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9.7万元、环境保护宣传1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29.5万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50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96.3万元、水体7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5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20万元、环境监察执法10万元。

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2018增补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解决铁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30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第三方监测费50万元、全国污染普查工作经费150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135万元、解决公田镇铀矿区水冶管理工程费用70万元、解决张谷英镇金矿区水毁恢复工程费用50万元、2018年第一批争取国家重点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万元、县级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8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9%。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9万元,其他资本支出21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2018增补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用车保留1辆。因公出国(境)团数0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301批次1998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2448万元,基本支出1704万元,项目支出744万元。具体绩效如下: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岳阳县PM2.5平均浓度为40ug/m3,达到考核目标46ug/m3要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PM2.5平均浓度为57ug/m3,达到考核目标66ug/m3。2018年岳阳县PM10平均浓度为66ug/m3,达到考核目标70ug/m3要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PM10平均浓度为83ug/m3,达到考核目标105ug/m3。2018年特护期优良天数90天,考核天数120天,优良率为75%,达到考核目标70%。2018年重污染天数为2天,无严重污染天气,较2017年减少7天。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湖碧水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岳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方案》和《岳阳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水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水污染防治任务全面纳入到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在全县持续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积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针对我县遥感核查的41个点位进行了摸底,分类进行筛选,确定了全县重点行业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25个,完成我县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工作。向上争资4900万元,积极改善新开钒矿、张谷英金矿、公田铀矿重金属污染区域环境质量,9月份完成岳阳县公田镇铀矿区、张谷英金矿区重金属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及公田镇铀矿区水冶厂管控工程验收,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已完成固废填埋区建设,基本完成污染土壤、遗留矿渣、污泥、构筑物清除填埋工作,预计年底前前能完成全部修复工作;加强对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铅、镍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全年共对处理厂排放口进行5次监测,铅、镍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总量均未超过控制指标;县住建局投入600多万元建设谢垅垃圾填埋场封场处理工程;对全县7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21个;推进矿山植被生态恢复,实施尾矿库环境污染和安全整治。

二、重点绩效评价情况:项目支出744万元,除县级污染防治资金(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项目外,其他均为工作经费。重点介绍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岳阳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于2015年1月在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监测因子为六参数(PM10、PM2.5、SO2、NO2、CO、O3),设备供应商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后因站点周边房地产开发严重影响我县空气质量,经比对选址后于2016年9月23日搬迁至岳阳县第一中学图书馆楼顶。2017年,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购一套空气自动监测设备。本项目所更换的设备由赛默飞世尔公司所生产,其中包括颗粒物分析仪(PM10、PM2.5:Thermo-5030i)、气态污染物分析仪(SO2: Thermo-43i、NO2: Thermo-42i、CO: Thermo-48i、O3: Thermo-49i、)、零气发生器、动态气体校准仪、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采样管加热装置、空压机、工控机等其他相关配套设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县财政预算为140万元,项目中标金额为135.2万元,中标公司货到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3月15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参与投标的公司共有三家,分别为:长沙玺腾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盛浩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湖南怡清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三位专家的评审,确定湖南怡清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2018年3月23日岳阳县环境监测站与湖南怡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018年4月9日-11日,该公司将自动站采购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赛默飞世尔的PM10、PM2.5分析仪采样点位24小时移动一次,样品的加热除湿时间远远高于聚光科技(1小时移动一次);

2、赛默飞世尔的颗粒物分析仪3m采样管为整管加热,聚光科技的非整管加热,除湿效率会差一些,所以有时需要加热至70-80度来除湿。

3、赛默飞世尔的5030i型PM10和PM2.5分析仪采用的是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多了光散射检测器。光散射检测器测量原理是检测颗粒物的数量浓度,通过计算颗粒物数量修正β射线的测量值,消除了水汽对β射线吸收导致的测量值会偏高的问题,测量值更为准确。

由此,可以看出赛默飞世尔的分析仪所采用的的分析方法及颗粒物除湿方法等比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析仪更为精准。

五、  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设备更换后,2018年我县空气质量各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均有所下降,其中PM2.5年平均浓度降低了16.6%、PM10年平均浓度降低了23.3%、O3年平均浓度降低了0.6%、NO2年平均浓度降低了15.4%、SO2年平均浓度降低了44.4%、CO年平均浓度降低了15.8%,优良率较上年提高了8.7%,全省排名提高了4个名次。

时  间

PM2.5(ug/m3)

PM10(ug/m3)

O3 8小时(ug/m3)90百分位

NO2(ug/m3)

SO2(ug/m3)

CO(mg/m3)95百分位

优良率(%)

综合指数

全省排名

2017年

48

86

156

26

18

1.9

72.9

5.01

9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增减原因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22.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万元,减少5%,主要是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15.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7万元,减少4%,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7万元,减少8%,主要是厉行节约;本年因公出国(境)团数和人数均为0,故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19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单位年末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国有资产总额为2326.99万元,其中房屋1681万元,其余为通用设备、监测仪器、专用设备等。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44.4万元,本年实际政府采购总额179.2万元,其中货物17.4万元,服务20万元,专用设备采购141.8万元,其中专用设备为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135万,属于临批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岳阳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