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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环保局   2018-08-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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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本县环境保护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落实国家和省、市减排目标。组织实施本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本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对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地方问题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股室12个:办公室、规财股、人事股、总量股、生态股、环评股、信息中心、法制股、水、土、气股、工会;二级机构2个: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环境保护局机关本级 2、环境监察大队 3、环境监测站。

二、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岳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环保系统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收入决算1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总支出1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其中:经费拨款143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4万元。收入增加主要是增加了2016-2017增补工资和津补贴、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经费30万元、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第三方监测费50万元、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项工作经费26万、六五环境宣传10万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中央环保督查经费、工资津补贴提标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2017年度环保系统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决算1659.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3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4万元。收入比上年增长了5%,主要是增加了2016-2017增补工资和津补贴、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项工作经费等。

(三)2017年度环保系统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决算1659.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行政运行660万,环境保护宣传10万,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70万,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33.3万,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286万。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2016-2017增补工资和津补贴、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项工作经费等。

(四)2017年度环保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1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节能环保--行政运行660万,环境保护宣传10万,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70万,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33.3万,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286万。

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2016-2017增补工资和津补贴、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项工作经费等。

(五)2017年度环保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430.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2016-2017增补工资和津补贴、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项工作经费等。

(六)2017年度环保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430.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按功能分类如下:节能环保--行政运行431万,环境保护宣传10万,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70万,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33.3万,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286万。按经济分类:支出1659.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万元。

(七)2017年环保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万元),公务用车保留1辆。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26.4万元,主要是取消了公务用车,目前保留有一台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接待费10.8万元,接待220批次,接待1350人。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25.3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本年实际政府采购总额54万元,其中货物34万元,服务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年末有车辆1辆,国有资产总额为2153.9万元,其中房屋1681万元,其余为通用设备、监测仪器等。

(十)、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抓污染治理、坚强执法监管,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行政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调查、节能减排等工作目标,具体成绩有: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配合县政府出台了《岳阳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岳阳县2017年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完成工业排放治理等各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6个,淘汰县城建成区燃煤锅炉6台,共计40蒸吨,集中供热公司已建成投入试运行,现已供气骆驼饲料、慧璟、金诺包装、利尔康。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淘汰黄标车649辆,共发放奖励资金321000元。完成砖瓦行业、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回收三大专项整治,共关停取缔粘土砖厂50家,整治餐饮油烟31家,治理挥发性有机废气45家。

2、强力开展水污染防治

制订出台了《岳阳县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完成工业集聚区和台创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无元素氯漂白改造和中段废水处理站的扩容改造。持续推进湘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依法清理拆除内湖网箱养殖170个,面积5100平方米,拆除矮围14个,共计5.25万米,面积7.085万亩,拆除闸口22个,拆除土石方36万立方,拆除网片18.3万平方米,钢架、竹竿1570根;开展洞庭湖沟渠塘坝清淤专项行动,完成疏浚沟渠1071公里,塘坝清淤2069口。开展河湖沿岸垃圾清理整治,共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水面垃圾共约59.7万方;配套村组户用垃圾桶共26万个,建成村组垃圾收集屋共4700个;组建保洁队伍共1196人,并已建成9个乡镇28个垃圾中转站,10个乡镇16个垃圾中转站已开工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解除了灏东公司在岳阳县东洞庭湖的采挖合同,东洞庭湖现已全面禁采。2017年我县共办理非法采砂案件28起,罚款2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近千万元,刑事拘留20人,逮捕8人,网上追逃5人;今年共清理关闭砂石码头和砂石堆场22处;退出并清理湖洲种植欧美黑杨(包括柳树)108亩;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洞庭湖内湖和铁山库区集雨区内退养畜禽养殖户158户,建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枫树湾生物天然气项目。

3、坚持严格执法

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在全县各乡镇及行政村(社区)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采取随机抽查、“零点行动” “暴雨行动” “假日行动”等方式,针对重点企业和隐患风险企业,开展全市长江经济带环境违法行为“百日攻坚”和湖南省“2017环湖利剑”专项行动,对全县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清理整治,特别是对全县涉重、涉化、涉危,省市督办、投诉多的环境风险企业和县域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排查。建立了环境风险和问题档案,明确了“三责一时”。开展县城空气质量“五大专项行动”和国控断面水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300多人次,对94起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00多万元,向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35起,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54起,对13家环境违法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对48家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对拒不执行停止排污决定及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岳阳玉成橡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予以行政拘留,对4家超标排污企业下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对4家超标排污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对6个未批先建项目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

四、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1-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附件2-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