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县环境保护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落实国家和省、市减排目标。组织实施本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本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对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地方问题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股室12个:办公室、规财股、人事股、总量股、生态股、环评股、信息中心、法制股、水、土、气股、工会;二级机构2个: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本单位所属2个二级机构,没有独立预决算,因此2019年度部门决算为环保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决算1963万元,比上年(2448万元)减少了485万,减少了19.8%。总支出748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041万,增加了206%。其中:收入共19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55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收入减少主要是2019年减少了临时性审批项目,其他收入减少了50万元(其他收入为5家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支出共7489万,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支出增加,本年专项支出5492万元(农村环境整县推进项目、铁山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新开镇遗留重金属治理项目等,县本级专项149万元),上年专项支出74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1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5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全年收入的99.5%,其他收入占全年收入的0.5%。收入比上年(2448万元)减少了19.8%,主要是2019年减少了县级财政临时性审批项目,其他收入减少了50万元(其他收入为5家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按功能项目分,其中:节能环保--行政运行1423万元,机关服务30万元、环境保护宣传25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29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5万元、水体143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30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决算7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万元,项目支出5492万元,基本支出占全年支出的26.6%,项目支出占全年支出73.4%。按功能项目分,其中:节能环保--行政运行1942万元,机关服务32万元、环境保护宣传4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637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8万元、水体352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353万元。其他支出55万,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支出增加,本年专项支出5492万元(农村环境整县推进项目、铁山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新开镇遗留重金属治理项目等,县本级专项149万元),上年专项支出74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55万元,占全年收入99.5%,比上年(2390万元)减少了18.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34万元,占全年支出99.3%,比上年(2390)增加了21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收入减少主要是2019年减少了县级财政临时性审批项目,其他收入减少了50万元(其他收入为5家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支出增加,本年专项支出5492万元(农村环境整县推进项目、铁山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新开镇遗留重金属治理项目等,县本级专项149万元),上年专项支出7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11%。用于基本支出1942万元,比上年(1704)增加了14%,项目支出5492万元,比上年(686)增加了700%。
按功能分类如下:节能环保--行政运行1942万元,机关事务32万元、环境保护宣传4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637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8万元、水体352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353万元。
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支出增加,本年专项支出5492万元(农村环境整县推进项目、铁山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新开镇遗留重金属治理项目等),上年专项支出74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942万元,比上年(1704万元)增加了14%。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8.1万元,其他资本支出31.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总额比预算数节约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节约0.2万元,公务用车节约1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
2、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总额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用车保留1辆。因公出国(境)团数0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231批次1850人次。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增减原因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20.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万元,减少6%,主要是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4万元,减少3%,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万元,减少14%,主要是厉行节约;本年因公出国(境)团数和人数均为0,故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7489万元,基本支出1997万元,项目支出5492万元。具体绩效如下:
(一)着力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制订出台了《岳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和《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按要求开展了全县锅炉、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提标改造工作、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等四大专项行动,完成了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湖南普爱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湖南湘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天燃气锅炉改造工作;对华铭混凝土有限公司、大坳采石场、小沅采石场、岳阳市公路局公路物资供应站等4家企业的工业扬尘污染进行了集中整治。
(二)着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按照《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岳县办发﹝2018﹞1号)要求,完成了全县畜禽养殖规模户和专业户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情况摸底工作,与238家畜禽养殖场签订了停养协议;督促121家养殖户开展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的整改工作;重新修订了《岳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设立禁止投饵投肥责任牌271块,解除水产养殖承包合同221处,调整变更承包经营合同50处;完成20.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5.3公里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砍伐910亩欧美黑杨;修复东洞庭湖生态保护区岸线1公里,完成洲滩整治8处,退耕还湿1100亩,完成东洞庭湖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3070亩。
(三)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二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三是加强重点区域监测。
(四)着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制订出台了《开展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岳县环发〔2019〕6号),在全县开展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年活动,分行业开展了砖瓦制造行业、涉废水排放工业企业、食品加工制造行业、涉危涉重行业、化工行业、矿石开采加工行业、畜禽养殖行业等七大专项行动,按照省、市部要求相继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治行动、“环湖利剑”“双随机”“假日行动”“暴雨行动”和“零点行动”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工业企业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绩效评价情况:项目支出5492万元,县本级项目经费149万元均为工作经费。上级专项支出5343万元,重点介绍新开镇重金属遗留治理项目。
(一)专项资金申报情况
1.专项资金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
2016年11月,我县委托岳阳市天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报告》。2016年12月,我县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实施方案》。2017年7月14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发文批准了该实施方案,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下达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1800万元(湘财建指[2016]370号)。
2.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为确保专项资金安排合理、使用科学、监管到位,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印发了《集体会审制度》和《环保项目实施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岳阳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制定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合同、工程监理大纲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格按上级项目批复执行,不移项、不改项、不虚报、不作假;严格按程序操作,手续不齐不拨,程序不到位不付,数实不符不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项目整体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1800万元,到位率为100%。支出经费总额1213.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7.4%。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已竣工验收。
(三)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
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实施后能安全处置新开镇茅栗铺石煤矿遗留场地的重金属废渣量为6.5万方、重金属污染底泥1.5万方,重金属污染土壤7.7万方,进行无害化回填处理,重金属污染废水约40万方处理后达标排放。降低了环境风险,安全处置重金属锌、镉、钒,消除区域内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安全隐患。对当地环境改善起着重要作用,环境效益明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3 万元,比2018 年(620.1)增加149.2 万元,增长24%。增加主要原因是:饮用水源、农村面源委托监测费用增加;应急预案等编制费用增加;污染普查第三方调查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45.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本单位年末有车辆1辆,为监测服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国有资产总额为2371.15万元,其中房屋1681万元,其余为通用设备、监测仪器、专用设备等。本年新增固定资产44.16万元,都为通用设备。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769.3万元,其中:办公费29万元、印刷费9万元、咨询费67万元、手续费111万、水费3.5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7.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31万元、差旅费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3.7万元、委托业务费113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