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环保局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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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工作动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直属单位,我局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县环境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开拓创新,深化平台建设。 “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2020年我局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29条,公开内容紧密围绕全县环保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238条,其中环境执法16份,玶评审批205份,环境监测5份等;数据发布24条,包含12条水质监测和12条空气监测。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局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的认知率,保障了全县人民对岳阳县环境状况的知情权。

  (三)强化监管,促进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加强对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督办信息公开工作,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严格进行问责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72

 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13

 9

行政强制

4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

 +2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8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系重大,目前我局仍存在人员不足,无经费保障,重视力度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以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为支撑,贴近需求,扩大公开,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严格执行有关公开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获取便捷性为目标,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率,逐步实现信息发布即时化、申请处理流程化、日常监督电子化、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常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增强工作推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单位负责人: 胡团生    审核人:喻军辉      填报人: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