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70(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3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宰杀900万羽肉鸽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杨林街镇尚书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全民鸽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博远环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年宰杀900万羽肉鸽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全民鸽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岳阳县杨林街镇尚书村;(中心坐标:北纬29°7′45″东经113°21′25″)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40m2。 (6)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1万。 (7)劳动定员:原项目员工人数13人,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6人,均不在厂内就餐、住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恶臭气体和燃液化气燃烧废气。项目无组织氨、硫化氢通过加强通风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二级标准。液化气燃料为清洁能源,其燃烧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中燃气锅炉标准。 (2)水环境: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浇灌,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后外排至东面水塘,对东北侧水塘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中的生产设备,噪声值为70-90dB(A),经采取合理布局、隔音、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鸽毛经收集后外售、嗉中末消化食物、肠胃内容物,经整理收集后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外售,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