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5-1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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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年产8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430万元在岳阳县公田镇横铺村建设年产8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其制砂原料来源为五星矿剥离的花岗岩围岩。由于建设规模较大,矿山可利用场地狭小,建设单位拟建设两处厂区,一处位于横铺村孙家组(厂区1),另一处位于长源五星矿区(厂区2,其中厂区1占地约5000 m2、厂区2占地约7000 m2。厂区1设置一条生产线,初破、二破、三破工序生产能力分别为200t/h、150t/h、100t/h,机制砂生产能力为24万t/a;厂区2设置两条生产线,单条生产线初破、二破、三破工序生产能力分别为200t/h、150t/h、120t/h,机制砂生产能力为57.6万t/a。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此项目可行,我局原则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取湿法作业方法对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线布置在密闭车间内,皮带输送采取密闭输送,其中初破(颚式破碎)、二次破碎(圆锥破碎)及三次破碎(制砂机)全过程采取湿法生产,配备喷淋装置对生产线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堆场、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厂内道路硬化、建设洗车平台、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确保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厂区1设1个200m3废水处理罐,厂区2设2个各200m3废水处理罐,废水停留时间5h)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雨水导流沟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供周边农户用作农肥。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渣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