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建鑫环保页岩砖厂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5-2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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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批﹝2020﹞12号

 

岳阳县建鑫环保页岩砖厂:

你厂报送的《关于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建鑫环保页岩砖厂主要从事页岩烧结砖,原项目(年产8000万块环保页岩标砖项目)在2011年取得岳县环评批复,实际生产规模为4000万块环保页岩标砖,于2013年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现拟投资800万元,在岳阳县杨林乡兰田村黄狗冲现有厂区对“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技改项目”进行技改,技改主要内容:①现有的原料堆场内新增100m3封闭式污泥储存池和催化剂滤渣暂存区200m2,②原料中添加部分干污泥和催化剂滤渣(均为一般固废),③改建烟囱,由原来的70m改成53m。技改项目依托原有项目的隧道窑、破碎加工区、陈化库、原料及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及环保设施,以页岩、干污泥、粉煤灰、炉渣等为原料,经破碎、磁选、搅拌、陈化、真空挤码、切胚、干燥、隧道窑焙烧等工序生产页岩烧结砖。项目技改后,生产总规模不变(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技改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的建设必须依法办理其它部门相关手续,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隧道窑焙烧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双碱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达《砖瓦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后经53m排气筒排放;污泥储存池产生的臭气采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其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破碎、筛分、搅拌工序采用设备生产口密闭,同时采用水喷淋处置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选用清洁生产工艺及设备减少粉尘产生,加强日常管理,所有原料需堆放在原料棚内,不得露天堆放,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满足《砖瓦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脱硫除尘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供周边农户用作农肥。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烧结砖、挤出及切条边角料回收后用作原料;脱硫废渣外售;磁选除去的废铁作为废品外售;项目产生的润滑油、废机油,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 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7.0t/a和5.3t/a,岳阳县建鑫环保页岩砖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初始排污权量分别为10.4t/a和6.5t/a,技改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在初始排污权控制量之内,不另新增控制总量。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规定组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四、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手人:刘岳荣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