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冠耀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钢化中空玻璃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7-13 13:23
浏览量:1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70(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年加工钢化中空玻璃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西边组

建设单位

岳阳市冠耀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冠耀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在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西边组租用岳阳市雨格耐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钢化中空玻璃的生产。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2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环保投资1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无组织散发量为0.06t/a(排放速率为0.02kg/h),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为磨边、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磨边、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菜地施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西厂界噪声值在昼夜间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排放标准;其他厂界噪声值在昼夜间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因此,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隔音门窗、合理布置车间内设备位置等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时清运;玻璃渣、铝边角料、沉淀渣收集后外售;各类固废经分类分质收集后,合理处理,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的无害化处理,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