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辉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混凝土、4500米水泥涵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9-1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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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年产2万立方米混凝土、4500米水泥涵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胜天片西边组(经度113°10′48.00″,纬度29°15′33.99,″)

建设单位

岳阳县辉盛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县辉盛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在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胜天片西边组新建年产2万立方米混凝土、4500米水泥涵管建设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400m2。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砂、石子、水泥、水、粉煤灰、外加剂等,建成后可年产2万立方米混凝土、4500米水泥涵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筒库粉尘达标分析:针对筒仓粉尘项目在各原料筒仓顶部呼吸孔分别加装脉冲反吹布袋收尘机,各筒仓底部设置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每个粉料筒仓从地面到出口处的高为15m,保守估算脉冲反吹布袋收尘机除尘效率取99.9%,则各筒仓粉尘处理后排放浓度为6.5mg/m3,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标准要求(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搅拌粉尘达标分析:项目商品混凝土和预制件(水泥涵管)搅拌工序会产生粉尘,项目采取的搅拌楼为成套设备,在进料口配套设有除尘器。针对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其采取处理粉尘措施为:搅拌机主机机盖等产尘点均与脉冲袋式除尘器相连,原料加注口设置阻尘板,从上料、配料、计量、加料到搅拌出料都在密封状态下进行。该除尘器采用负压除尘及特种纤维滤布,能有效处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使搅拌机配料产生的粉尘达标排放,其除尘效率可达99.9%,经处理后由搅拌楼排气口排放,距离地面高度为15m,由工程分析可知则商品混凝土以及水泥涵管搅拌工序粉尘处理后排放浓度为6.63mg/m3,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标准要求(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项目骨料装卸、堆放过程粉尘排放量0.366t/a,运输车辆动力带起地面粉尘排放量为0.15t/a,筒仓抽料时放空口粉尘排放量为0.128t/a,总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644t/a,这些产尘点比较分散,难以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为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量,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

①装卸、堆场扬尘:加强对原料的调度管理,在物料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文明装卸,减少原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并在装卸过程中晒水降尘。砂堆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以砂尘土为例,其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微米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当尘粒大于250微米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项目骨料堆场均设置为三面封闭式结构内,仅保留一侧作为物料的进出口,厂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并及时配备人工洒水装置,定时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干燥大风天气多洒水,多雨时可适当减少洒水次数,一般每天喷洒 5~8 次,每次 2~3 分钟,使堆场表面保持一定水分,并在落料点增设伸缩式铁桶,以降低落料口高度,进而控制风蚀扬尘。同时尽量缩短原料堆场内暂存时间。

②道路运输扬尘:一般情况下,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在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后,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对本项目而言,运输设备为大型车辆,若管理不善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扬尘,危害环境,为了控制汽车起尘,厂区设置专人负责场内卫生,确保厂区内干净整洁(定期洒水,确保厂区内地面湿度,避免地面干燥)。此外,保持厂区及厂外道路整洁,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定期、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及地面清洗,晴热高温天气应增加洒水降尘及地面清洗的频次,可有效控制汽车动力起尘量。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为减少运输扬尘,必须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汽车在敏感点附近行驶速度应小于20km/h。作好运输工具的密封。车辆运输过程中要加盖帆布,同时不应超载(或物料装得过满)。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及下雨天气,应尽量降低落差,同时要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在大风天气下,建议不运输。在厂区主要出入口设置洗车区,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车轮冲洗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行驶动力扬尘的去尘率可达到70%左右,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③通过在散装车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待每次放料结束后先关闭筒库放料口阀门,然后出料车辆才能行驶。

④在项目周围及道路两旁等凡能绿化的地带尽量种植乔木、灌木和草坪,加强厂区周围环境的绿化,以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上述措施是国内外生产实践中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而普遍采用的简易可行的成熟技术和方法,在国内同类企业的生产实践中证明其效果较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预测(见7-7),项目厂界处粉尘为0.07753mg/m3,厂界粉尘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可达标排放,处理措施可行。

(2)废水

厂区内雨水采用管网组织排水(厂区内雨水沟须采取防渗防漏的水泥硬质结构)和地面径流结合排水方式,经管道汇集后排入东侧107国道排水沟进入香严港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昼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投运后,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区域声环境仍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且项目生产区与周边最近距离在150m以上,因此,营运期间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处置,固体废物得到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与及时转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