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湖南岳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三厂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平方岩木板)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荣家湾镇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信路南侧盛园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岳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合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湖南岳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三厂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平方岩木板); 建设单位:湖南岳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岳阳县荣家湾镇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信路南侧盛园路西侧;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05.5亩(70339.31 m2); 建筑面积:76252.2m2; 项目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上料搅拌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1#);裁边砂光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由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纳污水体新墙河。 (3)噪声 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到的粉尘、原料包装袋、外加剂桶、脱模剂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填;项目布袋除尘器和人工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运营期袋装原料使用完毕后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脱模剂桶、外加剂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废机油委托有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