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年生产*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生产*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自治区)岳阳市岳阳县(区)荣家湾镇乡(街道)荣新路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在成品B库二楼中间区域(R生产线及C生产线之间)的2200m2范围建设一条***的生产线,原有的15条生产线不发生变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入新墙河。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在车间外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附录C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在厂界外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中标准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干化后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废滤芯、过期药品、实验性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