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批﹝2021﹞14号
岳阳市万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万吨白水泥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市万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桃花洞口(租赁湖南政和实业有限公司的场地),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白水泥颗粒项目”,占地面积11692.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及其它辅助设施,其中原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项目以白水泥、水为原料,通过上料、搅拌、入模成型、养护、破碎、筛分、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白水泥颗粒。项目所在地块厂房属临时建筑,在该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期满后,或期间因政策性因素要求搬迁,建设单位须无条件搬迁并拆除所有生产、生活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本环评时效同时终止。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用于洒水降尘,后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经涵洞排入厂区东侧桃花水库;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供周边农户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采取封闭、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生产车间封闭,上料、搅拌设备均密闭;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0.5 mg/m3)。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20mg/m3)。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合理安排进出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减少对项目东北侧的新开镇中心学校及居民点的影响。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后外售,全部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和废养护膜由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许峰 2021年5月31日
抄送:新开镇人民政府,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