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2022﹞1号
湖南强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5000基通讯塔(3500t聚氨脂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强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金信路3号建设“年产5000基通讯塔(3500t聚氨脂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的生产场地租赁湖南强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湖南强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强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用一个厂房,用隔板将两个厂区分隔开来。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其中办公场地及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依托湖南强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和设施。项目以树脂(聚氨脂)、纤维布、纤维纱为原料,将纤维布、纤维纱按一定比例牵引至模具内,泵入树脂(聚氨脂)后经拉挤、固化、切割、组装等工序生产聚氨脂复合市政管道,生产规模为5000米/年;项目以树脂(聚氨脂)、纤维布、纤维纱为原料,将纤维布、纤维纱按一定比例牵引至模具内,泵入树脂(聚氨脂)后经缠绕、固化、冷却、脱模、组装等工序生产聚氨脂复合通讯杆塔、聚氨脂复合电杆、聚氨脂复合路灯杆,采用间接冷却的方式,该三种产品生产工艺相同,但不共用生产设备,其中聚氨脂复合通讯杆塔的生产规模为4000基/年,聚氨脂复合电杆的生产规模为5000根/年;聚氨脂复合路灯杆的生产规模为5000根/年。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从厂区东侧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湖南强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化粪池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工序采用间接冷却方式,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生产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强化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的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水喷淋的方式进行降尘;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外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喷淋产生的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办人:许峰 2022年1月4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