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新墙镇板桥河、彭宗屋河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县拟实施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第二标段),工程总投资900万元,工程内容为:对新墙河流域内板桥河2.5km、彭宗屋河3.2km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护坡27360m,生态恢复面积约13680m2。具体的实施内容为:(1)板桥河生态修复。岸坡整治:客土回填、整形,回填土方2800m3;生态修复:生态护坡工程量12000m2,撒播草籽为6000m2;內源治理:对河道内30cm深的底泥实施环保清淤,共计2250m3。(2)彭宗屋河生态修复。岸坡整治:客土回填、整形,回填土方3210m3。生态修复:生态护坡工程量15360m2,撒播草籽为7680m2。內源治理:对河道内30cm深的底泥实施环保清淤,共计225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工程设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开展整治工作,严禁越界施工,规范实施挖掘、淤泥堆存和清淤余水处理、临时占地恢复等工作,确保工程完成后,没有后续遗留环境问题。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保护措施,科学实施清淤等涉水施工,合理安排水下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和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清淤余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场地降尘,剩余水量用于场地内绿化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按要求做好沉淀池及淤泥堆场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道路洒水抑尘,避免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物料堆场加覆盖防风;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防止物料洒漏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施车辆冲洗平台,车辆经冲洗后进出场,确保施工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强化淤泥堆场管理,及时处理,喷洒除臭剂,确保施工期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应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渣土、干化淤泥用于岸坡加固、护坡建设,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