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2022﹞5号
湖南圣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岳阳县耐磨超轻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圣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岳阳县耐磨超轻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一期)”,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武广路3号创新创业基地E栋(租赁整栋,共三层),占地面积3783平方米,创新创业基地为园中园。项目设置了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的一层设置成型生产车间、小发泡车间、配料房及配套设施,用于生产橡胶底和EVA前期发泡等工序,共设置10条生产线(其中2条为打样线,不作常规生产);二层设置成型车间、整理车间、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用于生产EVA中底,共设置6条生产线;三层设置照射线(UV灯管)、组底线、打粗房、调胶房及配套设施,用于生产组底,共设置6条生产线。储运工程中的原料仓库位于厂房1层西侧,半成品仓库位于厂房2层东侧,成品仓库位于厂房3层东侧和西侧。辅助工程设置有实验室、餐厅、办公室等,其中实验室位于厂房2层办公区,用于测试产品拉力、抗弯曲、抗耐磨等物理检测,无探伤、放射性设备;餐厅设置于厂房2层西侧,办公室设置在各层的中部,员工宿舍依托原华虹制衣厂职工宿舍。项目以EVA、硬脂酸锌、色粉等为原料,经配料、密炼(混合)、开练、机械造粒、发泡、油压成型/冷热成型、人工修边、人工整理、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EVA中底,生产规模为150万双/年;项目以天然橡胶、锌氧粉、环烷油、碳酸钙、硫化促进剂等为原料,经配料、密炼(混合)、开练、裁断、油压成型/冷热成型、人工修边、人工整理、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橡胶鞋底,生产规模为150万双/年;EVA中底和橡胶鞋底(自行生产)经打粗、机械照射(UV灯管)、人工上胶贴合、机械压合、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组合鞋底,生产规模为25万双/年,其中检验主要对外观进行检验,若出现外观部分损坏,则在人工上胶工段采用小毛刷子人工刷/补漆,即为人工补漆工序,补漆使用油性油漆;EVA中底和橡胶鞋底生产线使用的蒸汽均来自于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从创新创业基地西侧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食堂及办公生活污水依托创新创业基地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职工宿舍生活废水依托原华虹制衣厂现有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的要求做好有组织废气处理和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采取生产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强化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其中配料、开炼、密炼、造粒、发泡、成型、打粗、上胶(含调胶)工序等车间进行负压集气;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标准。项目人工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密炼间或开炼间内排放,与密炼、开炼、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再经负压抽风装置抽至屋顶的“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7m高排放(DA001),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项目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打粗房内排放,与造粒、发泡、贴合、补漆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再经负压抽风装置抽至屋顶的“UV光解+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7m高排放(DA002),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居民点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其中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打样和试样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天然橡胶桶、废水性胶水桶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油漆刷子、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厂区生产涉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环保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峰 2022年1月29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