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加工及配套自用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诚路5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通驰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通驰绿建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诚路5号,曾用名为湖南通驰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南通驰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租赁岳阳县城建投收购的岳阳固虹钢结构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2320.11m2),2021年9月收购湖南双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3546.71m2)。目前原岳阳固虹钢结构有限公司的生产线正常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2.5万吨钢结构件,根据市场需求,湖南通驰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收购湖南双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扩建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加工及配套自用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规模为年产1.5万吨装配式钢管束构件、0.5万吨钢梁柱构件、20万平米预制PC构件、30万立方预制PC构件混凝土,其中生产的预制PC构件混凝土自用,不外售。项目装配式钢结构生产线以钢材(含钢管、钢卷等)为原料,经下料、成型、焊接、切割、钻孔、焊接、抛丸(除锈)、组装、表面涂装等工序生产装配式钢结构件;混凝土生产线以水泥、粉煤灰、石、砂、水和外加剂等为原料,经配料、投料、混合搅拌等工序生产预制PC构件用混凝土,再将生产的混凝土倒入装有钢筋笼的模具中成型,经脱模、养护后生产钢筋桁架楼承板等预制构件;表面涂装部分使用油性油漆,部分使用水性油漆,喷漆采用自然晾干的方式,部分生产工序需要除锈,采用物理除锈的方式,产品检验探伤工序委外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洒水,后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经南侧雨水排口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未规定标准值的污染物须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生产车间、堆料场及皮带输送机封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自然沉降;搅拌楼内投料和搅拌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搅拌楼内自然沉降,仓筒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搅拌楼内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周界外标准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过滤棉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放的VOCs、二甲苯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标准要求(其中VOCs为乘用车标准)。对现有的喷漆废气的处理设施实行“以新带老”的改造,由原有的活性炭吸附改为过滤棉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边角料、机加工收集的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混凝土生产线收集的粉尘、沉淀池的沉渣(经砂石分离器进行分离)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以及废润滑油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厂区生产涉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监管部门规定要求,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