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PVC管/板材、500吨PE管/板材、60万米预应力波纹管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诚路5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凯通管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凯通管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诚路5号,租赁湖南通驰绿建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原湖南湖南双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建设年产500吨PVC管/板材、500吨PE管/板材、60万米预应力波纹管项目,租用面积1485.65平方米。项目生产的PVC管/板材、PE管/板材、波纹管生产工艺相同,且共用一套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不用液态的溶剂和水,直接将固态原材料经投料、混料、挤出成型、冷却脱模、切割、检验等工序生产产品,其中PVC管/板以PVC树脂、碳酸钙、石蜡、CPE、钛白粉为原料,PE管/板以HDPE(树脂)、消泡剂、色母粒为原料;波纹管以聚乙烯(PE)、消泡剂、色母粒为原料。项目冷却脱模工序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脱模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经南侧雨水排口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冷却工序采用间接冷却工艺,产生的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投料和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并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